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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鲣鱼春卷


“蛋卷,不一定行,但春卷估计可以……”

        “那是什么?”

        唐海正想给萝丝解释,萝丝忽然往他身上一靠,低声道:“今天我给农场里的员工放假了。”

        唐海差点被口水呛死,这不是那什么,自己去品尝一些著名餐馆美食的时候,经常听到的话吗?

        不过这话在萝丝口中说出来,和那些来搭讪的人说,结果完全不同,唐海搂着她腰的手向下滑了一下,趁着没人注意用力抓了一把,萝丝一声惊呼,连忙四下看了起来……

        春卷和蛋卷,这其实就是咸甜之争的代表之一啊!

        唐海印象里只有少数某族的人,才很坚定的把两者当做一回事,实际上那些人也不能说错,他们祖辈开始就当一回事看了。

        虽说有火腿蛋卷早餐饼这类的咸派蛋卷,但蛋卷一般做甜的。

        甜的东西供应量不如咸的大,餐馆做春卷销量会更大,如果是茶饮店,那就要做蛋卷比较好。

        搂着萝丝找地方买了些食物,现几家海产店已经打上了招牌有大丽菊鲜货供应,唐海不由得咧嘴一笑。

        买了点鲣鱼、墨乌贼、土豆、滑菇,还有些香菜。

        现在还是春天!唐海很容易就买到了春卷皮!

        萝丝看着没什么反应,估计她也是搞混的人,应该是吃的不够多……

        坐萝丝的车就没什么感觉,要是唐海自己开车到市,基本都能听到一堆人骂,什么土豪来市装比……

        其实倒不是什么装比,而是明明是同样的东西,很多地方卖得死贵,唐海每一分钱都赚得不容易,实际上他花钱考虑得是很精细的!那种明明只值1o美金的东西,卖到几十美金,一般唐海是不会去的!

        萝丝的二手宝马在这边就是低级车。跑哪里都没人注意。

        这边还不算太富裕,欧洲一些级富裕国家,开出租都必须是豪车上阵,有什么公司招人之后员工一年赚不到十几万欧元。经常把自己公司告了,说耽误自己时间……

        那种地方才叫富裕,唐海一般把那些人叫做没事找抽型……

        萝丝农场大房子已经建好,占地大概三百平,两层楼。每层是4米多高,因为是木质结构,所以造价并不贵,这是工作用,拿来放东西的,也可以住人。

        另外还有一个大棚子是拿来晒牧草的,有很好的排水结构。

        华盛顿州的草场一般都在山脉东面的半干旱地区,只有牧草对水分的要求较低,那里正好适合种植,而这边要种草则需要更多的考虑。

        萝丝自己住的房子则是修建在河边。和海狸鼠做了邻居,或许是因为和唐海在小木屋有太多的回忆,这房子结构和小木屋几乎一致。

        中间大客厅一张新沙,不是什么名贵东西,可以坐四五个人。

        旁边的小桌子上是一罐罐的茶叶,这是唐海喜欢的。

        有壁炉,也通了电。

        房子的保暖能力不错,虽然家具大多很简陋,但房子还真没偷工减料,看来萝丝有想法把这里建成新爱巢……

        进去后。唐海步子忽然一停。

        地板铺着羊绒地毯?

        弯下腰仔细检查了一下才现不是。

        布置得很不错,一看就是很适合居住的两百年前欧式风格。

        “我布置得怎么样?”

        女性的审美仿佛是天生的,哪怕连萝丝这种呆呆,这房子布置得也让唐海无话可说。外边是木屋和红色屋顶,里边是欧式风格,一辆大红色宝马在外边,要是萝丝戴着顶牛仔帽拿着两把雷霆兄弟拍个照,不说经济一般的第三世界国家,哪怕是在纽约天天坐地铁上下班点卯的人。十个也得有九个羡慕。

        唐海觉得光是萝丝的车和三个建筑,估计就差不多花掉二十万了。

        只剩5万不足以付人工和各种增值税,肯定要增加投资,看来萝丝对下一波收获信心很足啊!

        “就是保护措施差了些,这地方不宜经常居住。”

        “那你可就错了!”

        萝丝刚说完话,窗子就被顶开,赤兔脑袋伸了进来,它刚才嗅到了唐海的气味,这会儿鼻子喷着热气在屋子里打量着。

        唐海放下东西,过去搂着它玩,就看到三只狐狸在屋檐下趴着晒太阳,两只胖乎乎的海狸鼠在几十米外啃树……

        唐海刚想说这样的防护还是不够吧,就看到不远处的小山边,一个黑漆漆的大洞……

        萝丝居然把屋子建在黑熊窝旁边!

        别人避之则吉,她是现对方不攻击自己,想来蹭免费保镖!

        就差大鳄龟还没醒来了,等大鳄龟醒来之后,只怕只有狼群战术或是从空中袭击,才能对付得了萝丝……

        唐海有些蛋疼,这防护手段,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保护奥观海!

        到厨房需要换鞋子。

        唐海有很强的厨师基本功,但很多时候是当局者迷的,他自己是每一种食物都爱吃,但食客却是有特殊需求。

        寿司之所以那么容易展起来,一个是制作透明,一个是只要挑选好的鱼就可以了,工序少错误就少,但唐海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口一个,有的壮汉喜欢吃二十个,有的妹子吃十个,想节省一点的先吃小菜,喝一瓶饮料,然后六个就能饱,这是中餐很难做到的定量。

        而春卷则可以很好的完成同样的事!唐海一直没想到,结果旁观者萝丝很容易就想到了!

        一进厨房,萝丝就在盯着那袋唐海买的食材看,吃货拯救世界……

        春卷的皮就是主食!但唐海觉得加点土豆或许不错?

        土豆丁、春季小滑菇,剥皮洗净之后洁白的墨鱼肉丁,北极虾丁混合起来……

        唐海用饭勺在锅里搅动!

        唐海吃过川味的春卷,也吃过福建的,但想想在这边应该还是广东菜比较容易推广,因为这菜系就代表着大鱼、大肉,很合美国人大口吃肉的习惯。

        搅拌好之后,端着锅子把这东西放到了春卷皮上。

        卷起来油炸其实就可以吃了,但绝对卖不贵!

        墨鱼能值几个钱?北极虾说贵也就那样了。虽说精制的中餐可以加价,但加得也有限,一份高级烤猪排一般要到8美金左右,一份高级春卷不到15是很难赚的,美国丹的理念把猪头肉、烤香肠等比较一般的食物做出美味,不是生意人的想法,而唐海打算卖贵的原因是……

        一条切成条状的鲣鱼,铺在了一堆馅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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