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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鹤立鸡群的马王


江湖之中的很多事情,其实真的相当俗套。

        但俗套之所以是俗套,就是因为这些事情经常发生。那些吟游诗人们津津乐道的故事里面,虽然有夸张或者故意戏剧化的成分,但很多都是实实在在会发生的。

        比方说,排座位、争面子之类。

        熊猫休息了一会儿,就出来去马厩看望青龙。

        他的住所并不包含马厩,马厩在冒险者们的住所外面,是单独的建筑物。

        这个马厩里面很空,养着不少的骏马,也有不少的侍从在这里照顾它们。马是很娇气的动物,如果得不到细心的照顾,很容易生病。所以比较上档次的马厩,往往一个人就照顾几匹马,甚至一人只照顾一匹。

        马厩很大,但一进门就能看到青龙。它的块头远比一般的马要高大得多,有一种鹤立鸡群的出众感觉。用星爷的话说就是宛若夜空中的萤火虫,怎么看怎么显眼。

        熊猫走过去,发现一个年轻的骑士侍从正站在距离青龙不远的距离,好奇地打量着它。

        “我的马怎么了?”他问。

        那个骑士侍从大概是没想到他会出现,吓了一跳,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

        “你的马,真是太帅气了!”他说。

        熊猫看看青龙,穿着皮甲大师亲手打造的马铠,它的确显得威风堂堂,十分的帅气。

        “你的眼光真好。”

        “那是,我在这边照顾战马,已经好几年了。”骑士侍从说,“但是像你的马这么帅气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熊猫点头,他也觉得比青龙还帅气的马,估计是不大容易见到了。

        别的不说,块头就摆在这儿呢。

        战马当然也讲究匀称恰当,并不是身材越大就越好。但在匀称恰当的前提下,当然是身材越大的马,就越威武霸气,就越帅。

        青龙的身材是很匀称的,一点也没有什么臃肿或者痴肥的感觉,它就像是将一匹寻常良马按照比例放大了一般。如果用人来举例的话,就像是一个身高两米五,偏偏没有任何笨重或者高瘦感觉,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动作也很灵活的大块头篮球运动员。

        这样人出现在篮球场上,就算他什么都不做,站在那里也已经很霸气了。面对着这样的对手,绝大多数的球员都会从心底升起无力的感觉——就像是当初熊猫的祖师爷参加国术国考,结果被一个比自己高了一个头以上的北方大汉硬碰硬从赛场上打出去一般;又像是熊猫当年在大学里面,见到那种脑筋很好而且还很刻苦的学霸一样。

        这个骑士侍从年纪不大,估计也就二十岁上下。这个年龄对于骑士侍从来说,其实是挺正常的——做到照顾战马的这一步,差不多在骑士侍从里面就是到顶了。除非能够立下功劳,成为正式的骑士,否则可能一辈子都只是这个等级。

        用专门的说法,这个叫做“扈从”。

        扈从是骑士侍从的最高位,他们的本事往往并不比一般的骑士差,差的只在于出身不行,又没有功勋,所以才不能转正。

        没有得到正式的骑士身份,就始终是扈从,一辈子都是扈从。

        按照这个骑士侍从的说法,他已经照顾战马好几年,换句话说,他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扈从。

        有这样本事的年轻人,并不多见。

        正如敢于在近距离观察青龙的人,一点也不多。

        青龙可是魔兽,而且是绝对有可能吃人的魔兽。它又没带着嘴套,如果愿意的话,在这个距离上,真的是一瞬间就能咬过来。别说是扈从,就算正式的骑士,要是在这种距离被它突然暴起发难,都很可能被咔嚓一下咬掉脑袋。

        当然,青龙并没有把别人脑袋咬掉的习惯。就算是进攻的时候,它也倾向于用身体将对方撞倒,然后一脚踩死,再慢慢吃掉。

        这段时间它捕猎的时候,大多是这么做的。

        够资格让它用出“张嘴咬脑袋”这一招的,那必须要有足够强大的身手。至少像这个骑士侍从的水平,是肯定不够的。

        但熊猫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说明,他只是帮青龙卸下马铠,然后收好,打来一桶水,用马刷子在它身上仔细地刷洗。

        这是马最喜欢的休闲项目,青龙也不例外。对于它来说,被这么洗刷一番,大概就相当于人类泡个澡,再接受一番按摩。

        青龙的块头很大,一番洗刷下来,差不多就到了午饭时分。

        之前离开的骑士侍从带着几个人过来,带来了新鲜的饲料。

        战马的饲料和寻常驮马是完全不同的,青草吃得少,粮食吃得多。这当然是为了让它们储存足够的体力,必要的时候能够纵横驰骋。

        而青龙的伙食又和一般的战马不同,除了麦穗、饲草和炒豆子之外,还有新鲜的兽肉。

        熊猫看着那些鲜红的肉,随口问道:“这是什么肉?”

        “猪肉。”骑士侍从回答,然后有些担心地问,“怎么,它在吃肉方面还有忌讳?”

        “没有,至少我没发现。”熊猫摇头,“我只是好奇一下而已。”

        青龙对于肉并不挑剔,它喜欢吃肉,只要是肉,什么肉都好,一点也不讲究。

        在兽肉里面,狼肉绝对属于劣质货,肉质粗,而且味道并不好。但它依然能够吃得津津有味,从来没有半点挑剔的意思。

        而骑士侍从带来的猪肉,它也吃得很满意。

        看着它斯条慢理地吃着,熊猫忍不住笑了。

        “你的日子过得可真舒服,这大概就是知足常乐了吧。”

        青龙斜着眼睛看他,用鼻子喷出很有几分“嗤笑”味道的声音。

        “好了,你慢慢吃,我也该吃饭去了。”熊猫向它道别,临走还叮嘱,“不要咬人!如果有谁招惹你的话,你可以踹他,但别咬。咬了的话,会有麻烦的。”

        青龙很不耐烦地给他一个鼻音,显然,它觉得熊猫有点啰嗦。

        熊猫笑了,摇摇头,转身离开。

        他对青龙还是很放心的,这匹青牙马的马王不仅实力强大,脑筋更是十分的聪明。想要找它的麻烦,并不容易。

        它或许会和别人打起来,也或许会出点什么乱子,但是最起码,不用担心它吃亏。

        熊猫是个有些护短的人,他当然也讲道理,但强道理的前提是,自己的亲人朋友没有吃亏。

        否则的话,道理就不那么好讲了。

        至于他自己,反而并不在乎“吃亏”之类的问题。一般的名字或者荣誉之类,他其实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就像是……当有人向他挑衅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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