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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诗会


  明月楼毗邻太元城护城河畔,乃城中有名的风月之地。

  既关风月,自是有别于那些充斥着庸脂俗粉的勾栏烟柳巷,来往出入的都是城中的翩翩公子,世家名媛,算是一处显赫之地。

  太元城巡防营统领赵庆之亲驾着马车,将两位世子殿下送到明月楼下之时,正是夜色落尽,华灯初上的热闹时候。

  明月楼下,人流熙攘,一对对的世家公子与富家小姐嬉笑打闹,结伴夜游。

  护城河边杨柳垂荫,一层层的楼角飞檐都挂着红红的灯笼,将夜色照得一片晕红。

  吴恙见怪不怪,这不就是这个类古时代的酒吧一条街嘛。

  两位世子殿下下车之后,赵庆之将马拴在了一棵杨柳树下:“末将守在此处等候,就不陪两位世子殿下上楼了。”

  “有劳赵大统领亲自驾马护送了。”

  李楷微笑着冲赵庆之拱了拱手,便轻车熟路的向那明月楼走了去。

  吴恙看了看赵庆之,欲言又止,继而跟上了李楷的脚步。

  明月楼下热闹,楼上更是繁华一片。

  层层酒香,步步脂粉气儿。

  直至五层顶楼,耳根子才稍微清净了些,和杂着楼下隐隐的喧闹之声,楼中有一曲音律流出,听琴声像是古筝。

  只见一娇媚女子坐于案后,十指抚琴,明眸顾盼,煞是魅惑。

  一袭红裙惊艳,三千青丝轻垂于娇柔两肩,挥袖间香味弥漫,弹指间动人心弦。

  一帮公子小姐饮酒听曲,皆是面上红稍,眼中迷醉。

  一曲弹罢。

  众人举酒欢呼,拍手叫好。

  宁王世子李楷也轻拍着手步入堂中,冲着那弹琴女子点头一笑:“红霞小姐的琴艺,可是越发的精湛了,格外悦耳动听,令人痴醉!”

  众人见李楷走进来,纷纷拱手施礼。

  抚琴的红霞姑娘也媚笑着深弯了下身子:“多谢世子殿下夸赞!”

  这堂中之人,共计十数余个,吴恙惊觉有几个相识的面孔,记忆中的这些面孔,可都是东域官场上数得着的膏粱子弟。

  其余数人倒是没有印象,但能混进这个圈子,其父辈想必也都是东域举足轻重的人物了。

  太元城内,这些家世显赫的膏粱子弟能与宁王世子李楷,热络的厮混在一起,足以证明,他们的父辈,势必早已投入宁王帐下了。

  可见宁王势力对东域官场的渗透之深!

  吴恙不禁有些感慨,如此下去,这东域大地,还能继续姓吴吗?

  当吴恙看着这些人的时候,这些人也在看着他。

  东域世子啊,这太元城之中的膏粱子弟,谁人不认识?

  “哟,这不是咱东域的世子殿下吗?你是什么时候从马厩里跑出来的?”

  一个白净的胖子,提着酒壶,幽幽的从人群之中钻了出来:“我可曾记得,您是不屑于与我们这群游手好闲的人为伍的呀,今儿个怎么有闲情登上这明月楼来了?”

  风凉说话的这个胖子,吴恙的记忆中还有些印象,乃是太元城主簿宋修之子宋煜麟。

  纨绔废物一个。

  不仅胸无点墨,而且还听闻,这小子因酒色过度,早早的就封绝了灵窍,身无半点修为。

  要不是因为他爹是太元城主簿,就他这揍性,早就被人打死了!

  李楷见气氛不对,轻笑着打岔道:“煜麟,怎么说话的?吴兄现在已恢复了东域世子的身份,休要再提那马厩之事!”

  宋煜麟蔑笑的白了吴恙一眼,转身举起了酒壶:“来来来,喝酒!让咱们的世子殿下亲眼看看,他以前瞧不上的腐糜生活,到底是多么的潇洒快活!”

  吴恙嗤之以鼻,对今日的诗会,失望了个透顶。

  就这群草包二世祖,他们也能写诗?

  别,还真能写!

  既是诗会,方才又听红霞姑娘弹奏了一曲,紧接着就有人提议,以红霞姑娘为题,写诗作赋。

  很快就有一个瘦高瘦高的锦绣草包自告奋勇。

  尖嘴猴腮的抿了一口小酒,眯眯的小眼盯着红霞的俏脸打转儿:“有了。”

  “远看圆脸蛋,近看脸蛋圆。”

  “若要品一口,原地直登仙!”

  吟至这最后一句,那干猴儿还轻轻摇头闭上了双眼,一副沉醉的模样儿。

  “你讨厌!”

  红霞姑娘俏脸一红,挥手一声娇骂。

  逗得众人更是哄堂大笑。

  吴恙当场被雷了个外焦里嫩,油腻恶心得想吐,就像是生喝了一脸盆的猪油!

  这他娘的也能叫……诗?

  简直比张宗昌大帅的“远看长城锯锯齿,近看长城齿锯锯,若把长城倒过来,上面不锯下面锯!”都还要清新脱俗!

  自己简直就是闯了鬼了哦,竟然会想来这种地方搞些灵气?

  待在清风院的麒麟阁里,看看百家杂书,研究研究灵气的修炼,它不香吗?

  非要来这破地方糟蹋自己的耳朵!

  “咦……你怎么不笑?”

  刚才找茬儿的宋煜麟忽然转过了头来,提着酒壶指向吴恙问道:“大家都在笑,就你一个人不笑,几个意思?还是瞧不上我们是吗?”

  老子笑不笑你也要管?

  存心找茬儿?

  吴恙仰面一声冷笑:“你觉得你们可笑吗?”

  “你笑话我们是吧?”宋煜麟顿时就来劲儿了,“那好,你来,你来做一首诗,我看能上天?”

  描绘美人的诗是么?

  吴恙的脑海里顿时就浮现起了诗仙李白的那首《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瞧瞧,瞧瞧人家这意境!

  这特么才是诗!

  当然,吴恙并没有将这首《清平调》吟出来。

  因为,他们不配!

  那俗艳的红霞,又怎能与盛唐第一美人杨玉环同日而语呢?

  自己今日来此诗会,只是想搞点灵气,全然没有想过要当一个文抄公出风头!

  那也忒没有灵气了。

  从小背会的唐诗宋词元曲,随便拎一首出来,那也绝对是惊艳之作,可这帮鄙俗之人,他能欣赏得了吗?

  “你作不出来是吗?”

  油腻的胖子宋煜麟提壶饮了一口酒,直指吴恙的鼻尖:“你作不出来,我作!就以你为题!”

  李楷微笑着没有阻止,一众膏粱子弟也翘首期待着宋大公子的文采。

  “我呀手提一壶酒,就想看着你出丑。”

  “甭管你爹多狂傲,落水世子不如狗!”

  最后一个韵脚落下,堂内一片拍掌狂呼:“宋公子,好诗!”

  “过奖过奖……”宋煜麟四下拱手,谦虚得极其得意。

  吴恙含怒而笑,轻轻的扬起了头来:“顺口溜打油诗是吗?我也会!”

  宋煜麟酒醉的一勾手:“来!”

  “来就来!”

  吴恙突然暴起,猛的一拳直砸宋煜麟鼻子:“你宋氏一门如狗!”

  一拳之后紧接一记耳光:“怎敢在东域行走?”

  转眼。

  吴恙整个人都扑了上去。

  将那胖子按在地上便是一阵狂蹬猛踹:“老子只想喝喝酒,你却偏来送人头!”

  “住手!快住手!”

  一众膏粱子弟赶紧扑上来将吴恙拉开,生怕将他们的小伙伴儿给活活打死。

  这胖子可身无半点灵气,不抗揍的!

  哪经得起你这个修炼天才的狂轰乱揍啊?

  拉架归拉架,但也无一人敢对吴恙动手,毕竟是东域世子,他爹还没死呢!

  宁王世子李楷稳坐钓鱼台,手里把玩着一只酒杯,眼中的神色有些复杂。

  这东域世子可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明明是一头丧家之犬,却时时刻刻的爆发着猛虎之威。

  你当真就没有一点儿身处险地的觉悟?

  你真以为你那困在京城的老爹能护你一生一世?

  杀一个马夫就想洗刷你的冤屈?

  揍一个小胖子就能维护你的尊严了?

  吴恙才不管那么多!

  劈天盖地狠狠一通发泄之后,挥臂振开拉扯他的七手八脚,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儿。

  “呼,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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