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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狐狸的诺言


尽管眼下还只是傍晚,可当换好蜡烛的下人相继退出并关好门窗后,铁旗盟的正堂在十六朵拳头大小的烛光摇曳中害死显出几分阴森的意味。

        阴森的或许不是这昏暗的环境,而是两颗同样阴暗的人心。

        没有人知道宋承嗣与司马令安两人到底谈了些什么,只是当铁旗盟正堂的大门再次开启后,率先走出来的司马令安竟抬手便杀死了那八个一直守在外头的手下,然后面无表情地对铁旗盟上下宣称此八人居心叵测,杀之以儆效尤。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司马令安的借口,可不论如何,那八个人的身死的确让两人的谈话内容成了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以至于在得知这件事时,安史子良都不禁挑了挑眉毛,露出一丝无法揣测的神秘笑意。

        但也仅此而已。

        比起宋承嗣和司马令安的密谋,此时此刻,安史子良更在意的是叶青衫的“进度”如何。

        万靖曾在王楼前对叶青衫说过,想要代天杀生,就不能不忍杀生,更必须做到“众生无不可杀”的地步。因为老天是从来不会不忍心杀生的。管你是人还是飞禽走兽花鸟虫鱼,只要能被杀死而老天又想让你死,那么你就一定会死。谁也不能例外。一个不忍杀生的人是不可能代天杀生的。

        只有那些视人命如草介的人才不会不忍。可没有谁天生就能视人命如草介。人性这种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只有后天的经历才可以将之渐渐磨灭,直到让人变得心如铁石。

        安史子良知道叶青衫还做不到视人命如草介,于是他才要“帮助”甚至强迫叶青衫去经历那些足以磨去他全部人性的经历。这才是他和万靖真正的目的,至于原因,恐怕就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

        叶青衫不是没有杀过人,但和大多数江湖人不同,他每一次出手杀人,都是在别人想对他生出杀意之后。尽管他每次出手都很无情——只要是他能够杀死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逃离。可被动地杀人本身就代表着不忍、代表着软弱、代表着内心会因为杀人这种事而生出不安、愧疚和负罪感,才会需要被动地等别人给自己一个杀死对方的理由,让自己能够在杀人之后“心安理得”。

        这不是安史子良想要的。

        修罗香是个“好东西”,至少从它的用途上来看,的确可以非常有效地帮助安史子良达成目的。可修罗香太霸道,以至于连安史子良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在中了修罗香后的七十二个时辰里以惊人的意志保持残存的理智,而不是化身成一头满脑子除了杀人就再没有其他念头的怪物。

        安史子良需要叶青衫改变心态,更需要他清楚地感受到这种变化并意识其非凡的意义和无与伦比的重要性。一头彻底失去理智的怪物还如何感受并认识到这些?他甚至连思考的能力都暂时失去!

        宋承嗣的布置原本是安史子良乐见其成的。他知道那些布置还无法对叶青衫造成致命的威胁,却的确能稍稍激起他的怒火和杀心。可惜万靖的插手以及谈老板的自作主张,让这一切都脱出了安史子良的掌控。

        中了修罗香的叶青衫一定会杀人,但不论他在接下来这七十二个时辰里杀多少人都没有任何意义。可他又不能不杀,因为修罗香的效力除了那只紫砂壶冲泡的茶水之外,只有鲜血和人命才能化解。

        谈老板是一个做事追求“完美”的人。可这一次,这个曾让他收获了无数赞誉的行事风格却偏偏让安史子良哭笑不得——谈老板不该为了追求完美而毁掉那只以无数活人鲜血包浆的紫砂扁虚壶。否则自己只要及时替叶青衫解掉修罗香,自己原本的计划依然可以顺利进行下去——

        借宋承嗣的那些布置和将鱼盼盼“送给”宋承嗣并送走两人来激怒叶青衫,然后暗示这一切都是出于青风的授意,让叶青衫从此记恨青风,再然后,自己什么也不用做,就可以安心地等待叶青衫主动找上青风,以青风人的命来砥砺自己的剑了。叶青衫或许不喜杀人,但杀死那些夺走了鱼盼盼的青风中人,想必他是不会介意的。

        可惜自己这只欺天灵狐也会有失手的时候。好在也不算完全失败,至少步云宴已成功吸引了世人目光,没有多少人能在这个时候留意到那些“并不起眼的小事情”的。

        至于天玄四座那边,呵,想必此刻长孙慕云已经被姚含曦的态度弄得一头雾水了吧?他一定想不到自己已经将整个项州都拱手让给了姚含曦。等到自己带着六龙会远走乐陵,回到承天峰的长孙慕云哪怕以最为客观中立的措辞将一切如实禀报,长孙无咎少不得会怀疑六龙会是出自姚含曦的手笔,并从此对刀王门心生猜忌甚至抱有强烈敌意了。

        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总是喜欢想东想西,把一件本来很简单的事情想复杂,或是出于谨慎而习惯性地抱着恶意去揣测别人的心思,“做最坏的打算”。

        安史子良相信以长孙无咎的头脑,最终一定会明白自己瞒天过海和挑拨离间的用意,也从没指望能瞒对方一辈子。人贵有自知之明,活到他们这个岁数的人,没有谁还会和少不经事的年轻人一样常常目空一切自命不凡。大家的斤两彼此无不心知肚明,都是成了精的狐狸,谁把对方当蠢货,谁才是真正的蠢货。

        但在长孙无咎醒悟之前,安史子良知道自己总算是有了一段时间来进行后续的布置,梁素雪那边已经有些不耐烦了,而老黄如此果断迅地重返江湖,也让这只欺天灵狐感受到了压力。像老黄这样的人,哪怕孑然一身也有着足够的能力去影响整个江湖。更何况安史子良始终不相信老黄的身后会没有一个如同青风一样神秘而强大的势力。一个没有根脚的人,绝不可能成为能与岳之南并驾齐驱的绝世高手。因为这世间能与岳之南比一比天资的人已是凤毛麟角,而岳之南还曾是青风之中除青妖之外地位最为崇高的三魂之幽精,在武道的修习上有着无人能及的绝佳条件和丰富资源。

        穷文富武的老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人,哪来的力气去锻体?哪来的闲情去沉心?连锻体沉心都做不到的人,凭什么初悟知弦然后入灵犀洞明乃至最终破洞明而入道?更不要说用无数价值练成的珍宝灵药来迅提升功力,以求在有限的寿数里尽可能登上武道更高峰了。

        叶青衫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天资之出色,即使比起岳之南来也不遑多让,一个几乎全凭自学自悟就能在弱冠之年有这等实力的人,寻遍江湖也找不到第二个。可因为岳之南从不指点,也没有为他提供任何资源,于是他也只能有如今这种高不成低不就的程度,以至于不得不“委屈”的和丁小虫那样的人平起平坐。在安史子良看来,如果叶青衫从小便能有丁小虫那样的习武条件,时至今日,那丁小虫连给他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自己还是要加把力啊。

        一念及此,安史子良不禁暗暗对自己说道。时间已经不多了,如果不能让叶青衫在最后的期限之前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自己这张老脸该朝哪放?一辈子就真心实意地对人许了这么一个诺,自己说什么也不能搞砸了。

        “来人,让宋承嗣去账房提足银子,再挑些人给叶青衫送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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