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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讲道理


仅闻其声,李飞燕便楞住了。

        此音唯有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

        这是李飞燕入世四十八载,听过最动听、悦耳、魔性的声音,她彻底楞在了那里,任由火花在手中翻腾,似乎浑然忘记了纵火烧屋的初衷。

        入眼的一双黑色长靴,虽然不加修饰,但单一的黑色,以及没有一丝褶皱的鞋身,仿若透出道不尽的贵气,低调而不失奢华。而随着李飞燕鼓起勇气缓缓抬头,再看见的是白色长裤,雪一样白,干净利落。往上便是一条闪闪发光的金腰带,李飞燕从未见过这么多金子做的腰带,不由得痴了。

        仅仅下半身的装备,就震住了这如狼似虎的李飞燕,再往上,她已经没勇气看了,也许是被金腰带震撼,也许青莲居士的名头,早已在这十里八村传的根深蒂固。

        便是老村长也痴了,他不知道这俊美少年是不是青莲居士,但以他的认知,唯有‘神仙’二字才能形容眼前之人的气质。

        老村长进过茅屋,里面空空如也,哪有半个人影?

        但偏偏这少年从里面走出,不是神仙又是什么?

        想到这,老村长的双腿直打哆嗦,心中的敬仰一发不可收拾,拐杖一丢,就要跪地行礼。

        “老伯,不必拘礼。”

        俊美少年神色淡然,不怒自威,轻声开口,如降神谕,无形若有神威,使得老村长无法低头,无法行礼。

        老村长心中骇然,一时僵在了那里。

        这时候,俊美少年再次开口:“大婶,抬首一见。”

        “呃……”

        李飞燕轻应一声,目光从那华丽的金腰带上移开,深深吸了几口气,这才微微抬头看去,可越往上看,她的眼珠子就挣得越大,直到看到李白的脸,她的心就像被一剑穿过,心跳仿佛瞬间停止了,周遭的一切都仿佛都静止了。

        如果帅是一口剑,那么李飞燕已被剑气所伤……她从未见过如此帅气的男性,便是马脖子村第一帅,在这人的面前,都要被秒的连渣都不剩。马脖子第一帅,时常将‘帅死人了’这话放嘴边,李飞燕其实还是信的,但在这一刻,她根本不信了,在她看来,这世上能帅死人的,唯有眼前之人。

        “啊!”

        李飞燕忽然用手捂住了双眼,因为似乎有着一道强光透过,实在太刺眼了,刺得她双眼生疼,只好捂住。

        英雄的帅气,常人岂敢正视?

        即便李白从王者掉到青铜,从巅峰跌落谷底,一身符文散去,但依然留名英雄榜,一言一行,哪怕不说话,仅仅站在那里,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直视的。

        看着依然趴着的李飞燕,李白轻声问:“大婶,你真要杀我的狗?炖我的鸡?烧我居舍吗?”

        这原本是询问的语气,可听在李飞燕的耳中,就像是被逼问一样。

        此时的李飞燕,哪里还有纵火烧屋的气势,但到底是不识字的女子,胆气还是有点的,忍不住小声嘀咕:“谁让你的狗玷污阿花的。”

        李白微微一笑,道:“人生如梦,短短百年,方知及时行乐。何况还是一条狗,狗生更短,数年而已,交欢乃狗之常情,讲究的是你情我愿。你也看见了,我的沙皮小狗骨瘦如柴,一阵风就能吹倒,所以,若是你家阿花不愿意,我的沙皮小狗又怎么可能玷污它呢?”

        “这……”

        这倒是实话,这沙皮小狗太瘦了,阿花以胖闻名马脖子村,要说阿花不愿意,这沙皮小狗看似还真拿阿花无法。

        “居士所言极是。”老村长在一侧点头。

        李飞燕大字不识,做事全凭心意,虽然不怎么懂这些话,但李白的声音实在好听,哪怕有心反驳,却也想多听几句。

        “大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狗何尝不是?一双情侣,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相恋,本就是缘分使然,天意注定。我的沙皮小狗,能越过这十里牧场,找到阿花,而阿花也恰好相中沙皮小狗,这也是缘分,是天意啊!”

        说到这,李白微微一顿,似想到了什么,长叹一句:“人生得意须尽欢,千金散去还复来……实不相瞒,我的沙皮小狗也不是凡种,而是荷兰小国的上供异种,我朝元芳将军怕我寂寞,故不惜千里将它送于我手,据说有灵性,可这等灵物,就这么被阿花给……哎!罢了罢了,缘分使然,天意注定啊!”

        “啊……元芳将军,难道是……我的天啊!”老村长震撼不已,身为唐朝人,他岂能不知李元芳?只是没想到这骨瘦如柴的沙皮小狗既然还有这等背景。

        对于这些话,他深信不疑,毕竟每年二月二,都有京城大人物来访,某一年,据说李元芳亲至,原来是送狗来了……

        再次看向李飞燕,老村长内心感慨万千。这事怎么看,都是李飞燕赚了,因为说到底阿花再好看,也终究是只土狗。而那沙皮小狗既然是荷兰国的上供异种,被这等灵物糟蹋,实乃天之大幸,身为阿花的主人,李飞燕偷着乐都来不及,怎么还倒打一耙?

        “老娘……呃!奴家知道了。”

        李飞燕虽然无法直视李白,但目光却是在李白的身上游走,听了这些话,如同听天书一般,但大致还是知道自家的狗赚了。既然如此,倒也不纠结于此,而是柔声问道:“可是,奴家被你鸡,弄断了肋骨,这事怎么说?”

        这本是质问的话,但从李飞燕口中说出,完全没了质问的口气,倒像是饱含着无数柔情。

        老村长嘴角抽动,他发誓这辈子没见过李飞燕如此温柔的一面,这凶神恶煞的马脖子村第一女村霸,究竟是怎么了?

        “这事好说……”

        却见李白笑道:“不过小骨伴我多年,抓去煲汤,我心不忍。这样可好?我太白牧场牛羊千百,大婶可牵走一头肥的,牛马不论,就当汤药费。”

        “什么?”

        老村长瞪大了双眼,一脸的不可思议,他怀疑自己听错了,青莲居士既然会赔汤药费?都是这胡搅蛮缠的李飞燕自找的好吧?

        “这多不好意思嘛……”

        李飞燕咬了咬下唇,最终点头道:“既然居士这么说了,那奴家依你就是了,只是奴家肋骨断了,不便行走,如果可以的话,还请居士送奴家一程,不过……要是收留奴家一晚,就更好不过了。”

        老村长叹了口气,似乎明悟了一些道理。

        可就在这时。

        “咻!”

        一道剑气飘过,茅草屋轰然倒塌。

        李白手持长剑,一步跨出,站到了十丈之外,漠然开口:“居舍已塌,无地收留。退走吧!区区断根肋骨,如何不能行走?我观你空有一身英雄资质,却无一颗英雄之心,若十里地就难到你,此生注定平庸。”

        “什么?”

        老村长惊呆了,倒不是被茅屋倒塌吓到了,而是居士口中的‘英雄’,英雄……乃是站在王者世界巅峰的存在,这片大陆的所有人,没有不想成为英雄的,哪怕马脖子地势偏远,却还是对英雄的概念,有着一定的认知。

        英雄印十年一出,王者世界就多一尊雄,至今为止,榜上有名七十八,武则天、狄仁杰、李元芳、杨玉环……谁不是呼风唤雨,家喻户晓的存在?

        他们便是英雄,是大唐皇朝的顶梁柱。

        “李飞燕有英雄资质?”

        老村长忽然觉得脑袋不够用了,这彪悍的女村匪,大字不识的女流氓,既然有英雄资质?

        这些话,若是从别人口中说出,老村长的拐杖早就招呼过去了,但说这话的是青莲居士,是李元芳这等英雄都要讨好的青莲居士……

        “走!飞燕,咱们赶紧走。”不知为何,老村长忽然血液发热了,杵着拐杖一把揪住了李飞燕的衣服,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是将一脸呆滞的李飞燕揪了起来。

        “还不谢过居士。”老村长激动说道。

        “谢过居士……”

        李飞燕虽然蛮横,神经大条,却不是傻。英雄的概念,自王者世界形成时,就一代代流传了下来,饶是她这样村妇,也都知晓。所以在听到自己有英雄资质,李飞燕也头脑发热,愣在当场,稍作片刻,才及时醒悟。

        “老娘有成为英雄的资质?那我们马脖子村……嘿嘿!等老娘成为英雄,马脖子就不叫村了,那叫……马脖子国!”

        李飞燕有些飘飘然了,在老村长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的走了一会儿,就牵住了一头不怎么瘦的老牛。李飞燕没有爬上牛背,也许是为了青莲居士说的‘英雄之心’。至于选牛不选马,自然是牛在村里实用啊!

        渐渐地,两人一牛消失在视野中。

        直至两人离去很久,手持长剑的李白这才将剑一丢,随意的躺在了黄沙之上,猛灌一口酒,轻叹道:“古人从不欺我,天大地大,唯妇人与小人难养也。我青莲居士二十三年称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纵横蛮荒无敌手,没想到也会有今天。”

        英雄资质,世人皆有,但用来糊弄村妇,李白还是头一遭,剑仙也绝非浪得虚名,可他的剑,绝不是用来斩寻常百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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