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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我想吃猪扒饭


第八十七章我想吃猪扒饭

        白云城外,一处靠海的码头仓库里,周之浩被五花大绑在一张椅子上。空旷的仓库里只有他一个人,潮水涨落的声音时不时传进他的耳朵。

        “谭霸和谭勇这两个家伙,胆子还真是大啊,居然敢玩得这么大!不对,那几个人从气势上来看,比这两兄弟还要强大得多,肯定不是这两个废物能够指挥得动的。那不是这两个家伙,又还会有谁?韦世彬那种小喽啰,还不如谭霸他们。叶志钊?有可能,不过......”

        “不过这特么的手法也太不专业了吧,没有做任何身份伪装,而且手法非常粗糙。连面具都不戴起来遮掩一下,也不给我蒙眼睛,一整条线路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么这些人就是新手,之前完全没有经验。要么,压根也就没打算放人,拿到钱也会撕票。”

        “我靠......”想到后面一种可能性,周之浩把自己给吓了一跳。

        这特么得罪哪路神仙,必死局啊?

        然而实际上是,周之浩想多了。

        刘天华以前绑过很多人,不过那些都是赌球欠他钱的人。每次收不到钱,只要把人绑了,对方的家里人就会乖乖过来交钱。所以这让他膨胀了,以为绑了周之浩,也能故技重施,分分钟拿到五十万赎金。

        “滋......”铁皮门被推开,生锈的铁皮跟水泥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

        周之浩抬起头来看,发现就是刚才把自己拉上车的人之一。

        “看什么看,吃饭了。”高高瘦瘦的马仔陈冲拿着饭盒来到周之浩面前。

        饭菜很差,糙米饭上就几根榨菜,几片黄瓜,加点碎肉粒,而且是大老远送过来的,都凉了,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即便是粤省,冬天的风还是很大的。

        周之浩只不过是瞄了一眼,便一脸嫌弃地说道:“我要吃猪扒饭,猪扒要巴掌那么大的,得煎的外焦里嫩好吃耐嚼,至少五片,记得要三元里陈记烧肉铺的。”

        陈冲一听,微微一愣,随后鄙夷道:“你们这些有钱人要求真特么的多,陈记烧肉铺的猪排饭老子自个儿都吃不起。你特么爱吃不吃。”

        陈冲说完扭头要走。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之浩迅速判断出,陈冲的生活水平应该不高,因为陈记烧肉铺的猪扒饭也就是十块钱一份而已。

        看来,要么是这个陈冲地位低下,要么就是这个团队实际上也不怎么高端。

        或许,这个陈冲是个不错的突破口。

        在生死之间,周之浩的脑子飞速转动起来。

        “等一下,兄弟,过来。”周之浩叫住了陈冲。

        陈冲回过头来,不耐烦外加有点警惕地说道:“干什么?”

        周之浩道:“你过来啊,我都被绑成这样了,难不成你还怕我吃了你啊?”

        陈冲一想也是,便走到了周之浩面前一米远的地方,说:“说吧,你想干什么?”

        周之浩将自己的手表接下来,然后用脚尖勾起,朝陈冲抛了过去。

        手表不偏不倚砸在陈冲额头上。

        “这手表是奥米茄限量款,买的时候大概五万?拿去当铺至少能卖个一两万的,你给我买份猪排饭回来,要热的。剩下的都是你的。”

        本来,陈冲被砸了脑袋,想开口骂人,结果一听到周之浩这话,拿着手表的手都在颤抖。

        这么个小玩意儿,值他娘的五万?

        手表自己又不是没见过,早年间老爸收藏家里一块手表,也就十几块钱一个啊。

        “真的?”陈冲看向周之浩。

        周之浩不耐烦地说道:“当然是真的,要是我说谎我管你叫爸爸。”

        “好。”陈冲说。

        如果周之浩没有说谎的话,他现在就想跪下来管周之浩叫爸爸。

        “那还愣着干什么?去啊,你特么想饿死我?”周之浩看到陈冲还磨磨蹭蹭的,顿时就不乐意了。

        陈冲一听,顿时一愣,下意识地点头哈腰起来:“马上去,马上去。”

        他小心翼翼地将手表装进内里衬衫的口袋里,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门口,有两个陈冲的同伴。为了看住周之浩,刘天华直接安排了四个人,还有一个去尿尿去了。

        “靠啊,冲仔你又想摸鱼是不是?大佬让我们看好肉票的!”其中一个看到陈冲要走,顿时不满地嚷嚷道。

        陈冲心中一惊,但是很快镇定下来,说道:“我出去买宵夜吃,你们想吃点什么?这顿我请了。”

        两个同伙这才满意的笑了,其中一个:“行,记得带酒和肉回来,我们今天吃顿好的。干你娘咧,为什么我们几个要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看肉票啊,真是有够衰的。”

        “那我走了,你们看好肉票,我很快回来。”陈冲骑上摩托车,突突突的就往城里开去。

        熟悉的典当铺门口,陈冲停好车,然后拿着手表走进了典当铺。

        典当铺的老板名字叫做张大年,江湖人称张大爷。

        张大爷跟陈冲也算是比较熟悉,毕竟平日里陈冲也会那着赌场里别人抵押的东西过来典当。

        “冲仔来了,今天又带了什么好货过来?”张大年一脸笑容地说道。

        对待顾客,可能没有比典当行老板和古董商更加和蔼可亲的了,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就是说的这行当,可想而知干这个的利润有多高。所以,对于顾客就是上帝这种说辞,这些老板践行得最为彻底。

        “这个表。”陈冲的手有些发抖,将周之浩的手表递过去。

        现在,这只手表可是属于他了,能当多少钱,是他最关心的事情。

        “哟?”张大年可是识货之人,只一眼,就看出了这一只手表的不凡来:“名表啊,还是欧洲限量款的,这个国内还没见过呢。”他接过手表,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阵,又打了个到香江的长途电话,鼓捣了好半天才回复陈冲:“编号对上了,是行货,好东西啊,给你三万。”

        “多......多少?”陈冲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之前周之浩口里说出来的,还有可能是家伙,可是这张大年说出口的,可就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了!

        这一只手表居然能当三万块!比他说的一万块还多!

        陈冲以前只在电视里听到过,他还以为导演是瞎掰的,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傻子花五万十万的去买一只手表?脑子有坑吗?

        但是现在,他的世界观被刷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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