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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明月青松图


  没有客户的日子,罗蒙是真的很清闲。

  基本上。

  除了磨练冲泡奶茶的手艺外,便只有浇浇花,看看书。

  不过今天不同。

  受到了上次马尔斯的启发,罗蒙觉得自己应该多磨练一门手艺。

  这样的话。

  他店内的货物也会多一点,能够吸引顾客的东西,就会更多。

  这叫什么来着。

  扩展货源和客源?

  罗蒙现在最后悔的便是当初没有仔细看过经营类的书籍。

  否则。

  现在估计已经在维尔利多开数家分店了。

  “话说,自己的作品挂上去卖,是不是有点恬不知耻啊?”

  罗蒙看着桌子上他好不容易弄来的墨汁,自语道。

  他这次准备尝试水墨画。

  毕竟。

  油彩那玩意,他还是有些不习惯。

  他一直觉得水墨画更为优雅柔美,意境深远,雅俗共赏。

  就像是那副“上善若水”的字一样。

  虽然客人们都看不懂汉字。

  但是。

  很明显的能感觉到,不管是夜莺还是上次艾黎来,都有明显的震撼。

  这不仅满足了罗老板内心小小的装逼,还有种自豪感。

  文字的魅力是无限的。

  尤其是汉字。

  真正的书法大师,能够通过文字传达出内心的感情。

  虽然她们都不认识这字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能够感受到字里行间表达出的那一份情感。

  就像是听音乐。

  很多时候罗蒙听外国歌曲,也听不懂意思,但可以感受音律。

  这是一样的道理。

  这次罗蒙画水墨画,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艺术在某些方面,是共通的。

  他如果不能让客人感受到画中的意境,只能证明他的水平还不到位。

  不过。

  自从他吃下那颗朱红色果实后,不管是绘画还是书法,其熟练度都与日俱增。

  应该没问题吧?

  很快。

  罗蒙便拿起自己自制的毛笔,加上费了不小劲弄到的墨汁,在平铺的桌面上画起来。

  这次。

  他准备画一幅迎客松。

  毕竟到时就算是卖不出去,他也可以挂在店内,自己欣赏。

  这套精神胜利法,还是当初罗蒙的导师教给他的。

  对方也是个失意的语文教师,写了很多诗歌都不温不火,甚至还自费出版过诗集,但都是自己欣赏。

  一看就知道,老阿Q了。

  作画的过程要求安静且全神贯注,因为客人不多,罗蒙直接关闭了店铺,自己开始画起来。

  很快。

  随着毛笔的勾勒,迎客松的大体轮廓面貌被勾勒出来,一股青意盎然的感觉跃然纸上。

  其枝干遒劲,形态优美。

  罗蒙感觉自己水平至少也够登堂入室了。

  虽然和真正的大师还有差距,但用来观赏是绰绰有余。

  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收笔,落墨。

  罗蒙长出了一口气,看着墨迹未干的画作,又在下方提了一行字。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这是独属于汉语的美,要用心去感受。

  罗蒙画到这里,刚好想起王维这句诗,所以顺手就写了上去。

  只不过。

  看着画中空荡荡的天空,只有一株孤零零的迎客松在峭壁上,凌风而立。

  他又觉得有些古怪。

  那儿有明月啊?

  “没有,自己加上一个就好了。”

  很快。

  罗蒙便想到了解决方法。

  水墨画重意境,那怕有些破坏画纸上的结构,他也觉得应该加上去才是一副完整的作品。

  就这样。

  又过了十分钟。

  罗蒙总算完成这副明月青松图。

  他正打算等墨迹晾干,装裱起来之时,窗外却传出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现在古玩店的门窗都是关闭的。

  罗蒙的窗户虽然不是质量最上乘的,但隔音效果一直很好。

  现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

  还能听到外面的声音。

  这只能代表外面太吵了。

  这是老城区,平日里人流量不高,街坊邻居们过的生活也十分悠闲。

  老城区的生活节奏,要比开发区、新城区等等,慢上许多。

  就连这里的店铺。

  也大多数是些什么裁缝店一类的。

  所以这么吵杂的情况,一定是有出事情了,而且应该还是大事。

  罗蒙不喜欢看热闹。

  只不过。

  他平日里和街坊邻居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像每次去安妮小姐的裁缝店,都是五折。

  所以这个时候,罗蒙也准备了解一下。

  当即。

  他放下毛笔,推开古玩店门,走了出去。

  如他所料。

  街道上还真出事情了,几名穿着制式服的男人,带着一大帮手下,正围在安妮小姐的裁缝店前。

  他们手中牵着好几只猎犬,汪汪叫个不停。

  而四周已经围满了街坊邻居,每个人脸上都充斥着怒火,可眼神里却又有深深的无奈。

  这服表情,罗蒙心中对事情有个大概。

  他快步走过去。

  这几名穿着制服的男人并不是警员,但应该的某位贵族蓄养的私家军队。

  这种事情是最麻烦的。

  他们这种三好市民,安心做生意的老实人,总会有狗仗人势的家伙来收取保护费。

  前段时间。

  罗蒙还遇到了一伙自称帮派成员的家伙,想要找他收保护费。

  结果幸好当时阿尔奇在场。

  这位老绅士显然不仅身中资产雄厚,而且也能说会道。

  他当时便提出和对方那群人单独讲讲道理。

  结果。

  那群人跟他去讲道理后,便再也没出现过,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可见。

  就算是帮派成员,也是能够说通的。

  世界上没有不能商量的事情。

  “印着麋鹿?我不记得维尔利多有一位以麋鹿做家徽的贵族啊。”

  罗蒙自言自语道。

  他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了解维尔利多那些显赫的贵族。

  一是为了扩充知识面,万一有天客人来跟他吹牛提起了,自己也好接上话。

  二是单纯的想要了解这些大人物,说不定某天什么公爵女儿、伯爵女儿看上他了呢。那直接少奋斗个几十年,说不定还能当个赘婿觉醒某些特殊的金手指。

  不过。

  眼前这些人身上的标志,他却很陌生。

  他们制服上印记的是一头麋鹿。

  维尔利多时代报上,并没有介绍过麋鹿为标志的贵族,想来可能是某些不知名的小角色吧。

  毕竟。

  真正的老牌贵族,都很讲究脸面和礼节。

  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手下,在大街上做出不体面的事情。

  此刻。

  一干人围着裁缝店,安妮小姐满头大汗,目光很是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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