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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短篇19


  夕阳下,一流明月偏斜南北,东西白光肆虐,与太阳同时挂在蓝蓝的星空之上。
好奇异的美丽景色啊,真不知谢老为什么会让我在这个时候,去见兰姨婆呢。
伟岸星辰,璀璨银河,浩瀚无垠,晴空万里。
华夏社会,2078年,已步入星际社会,我叫高歌,是一个普通的社公民,现在是一个了却凡尘,一行信奉佛家祖师的小和尚,在巴蜀四川,我住在成都府的一个天然的大山里,孤零零的只有一座佛庙。
庙里有一个老和尚,老和尚是我的师父,他经常对我说,做人要知足,也一定要相信别人,出了家,就一定不要吃肉。
听他说,我是从小被他抱养大的,现在也不认识几多人,脑子有些不好使,据说小时候,没遇见他时,脑子受过伤,读了高中后,老和尚还劝我继续上学,但是我觉得我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已经可以不必再继续深造了,所以,我毅然决然的辍学了。
回到庙里,某一天,我对老和尚说,我要做和尚。
老和尚笑了笑道,我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你肯定会对和尚感兴趣的,不过,要当和尚,可不简单。
我说,当和尚有什么难的。
老和尚当即道,你现在就是和尚了,你明天就去找一个理发店,把头给剃干净,回来后,在弟子簿上写下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写下你的名字,对你一个高中生来说不是难事吧。
我轻笑道,这有何难,不过,我没钱,听说随便理一次发都要十个大洋。
你可以出去化缘。
老和尚对我说完,就走出庙门,他经常这样,有时候一个月也看不见他一次,他告诉我成为了和尚的捷径,我心里有些不知滋味,老和尚平时对我很好的,为了当一个和尚,我在当天的夜里果断的拒绝了和同班同学燕无双的爱情。
我对她说,我要当和尚,这是一辈子的事,虽然那里庙小,但是不近女色的意思,我还是很明白的,要不,等我当和尚当腻了,你不嫌弃的话,还是可以在一起的,她没有哭,而是给了我一巴掌,到现在我还从她恶狠狠的眼神中,看懂了这个女人。
说实话,在这样一个社会里,除了当和尚,我别无选择。
老和尚叫程家宝,是个秃子,平时我很少喊他老秃驴,因为还有一个秃子,却不是和尚,叫谢春生,他是老和尚之外,对我最好的人。
平时我喜欢骂人,我经常叫谢春生老秃驴,有时候心情好一点,就叫他谢老,他年纪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大的,足有四十五岁。
他还有一个女儿,长得漂亮,人也很好,每次看见我都会对我笑,但是,为了当和尚,我每次都故意不去看她。
我认识的人中,只有这两个大男人,给我一种父亲的感觉。
第一天当和尚,我孤独的一个人躲在庙里,吃着谢老送来的一日三餐,有些悲凉,我没钱,没什么能力,当和尚之前,认识的人给我介绍工作,我都干砸了,不仅辜负了他们的好意,还耽误了不少的时间,最后,我下定决心当一个遵守清规戒律的老实和尚。
庙里有一台最新款的电脑,我最近学会了上网,在老和尚每天夜里偷看AV的时候,我都会拔掉电源,警告他,不要那么自私,从那之后,他都会带我一起欣赏片刻,就会对我说,当和尚一定要学会排解寂寞,这里这么荒凉,不会有女施主在夜里照顾我们的,所以,我是个正直的人。
我嘲笑他,他给了我一拳。
结果,我打不过他,还被他嘲笑我脑子笨,长这么大却没什么力气。
庙里的生活十分的枯燥,好在我早已经习惯了,谢老是个山农,家就住在附近,是唯一的大户人家,有什么困难,我都会上门请教与他,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我的存在了。
原本,我以为我的一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有一天夜里.....
我躺在一个梦幻般温泉旁的一个亭子里,果断的和燕无双开荤了,事后,我很兴奋,对她说,要不我娶你,我不当和尚了。
她嘲笑道,老娘,早就不指望你了,你还是继续当你的和尚吧,没有钱你凭什么娶我!
我养你。我凶不起来,目光里都是深情,眸子里都是泪光,对他说道。
她不屑一顾,转过头不再看我。
我看着她的肩膀,正准备对她说清楚我的态度,突然,一只白森森冰凉的小手,按在了我的肩膀上。
是谁。
我颤抖着小声道。
燕无双顿时看不起我的胆小,道,你这个男人,就这么点胆量。
我站起来,腿却吓软了。
因为,一个白灿灿的骷髅,正在对着我笑。
你好,我叫,历...言...羽。
骷髅身上有一股腊肉的腥味,我差点吐了出来。
我对燕无双叫道,要不我们报警吧。
燕无双果断的晕倒在我的怀里,我觉得太恐怖,想要逃走,但是骷髅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你...师傅...温羽华...欠我一本佛经。
我闻言,赶紧从怀里掏出一本厚厚的佛经,大叫道,你别过来,我有佛经,我不想伤害你。
呵呵......小和尚,我不是骷髅,又是骷髅,你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白色的骷髅惨笑着,那模样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吓得我有点不敢注视前方。
眯着眼睛,我颤抖道,你不会伤害我,怎么会找到我的,你到底要干什么?
你师父一辈子...杀了太多的人,血腥味太重。我要阻止他,我打不过你的师父,但是我可以抓走你.....
不要过来,我要叫啦,师父,救命啊.....
第二天,四川成都的报纸上,等报道着这样一条信息,九恶山大连环寺寺主的座下首徒,高歌暴尸荒野,死无全尸.....老和尚痛不欲生......泣不成声。
(第一张照片)
银河之外,赛博坦星球之上。
华辰羽,18亿最强战神的首领,一拳打爆十万颗太阳星系,消灭银河系不过分分钟的事情。
龙嘉嘉,这个女人,自从成为了隆家的长房孙媳妇,好久不曾来找过我了,这次来找我华辰羽,只怕不是什么好事。
火星七十二寨,华氏最新发现的火苗子基地,新的妖物就诞生在那里。
.....
(第二张照片)
新闻联播,至此结束。
赛博坦上的最新资讯,向着宇宙之外无垠的星空散播着讯号。
一颗无人星球之上,一个华夏的高氏族人,正脸色阴郁的看着头顶上无穷无尽的星空。
哎!不知道大师兄是否会来救我。
高战年过三旬,一向孤傲自大,此番落得这般田地,不由的悲从中来。
.....
(第三张照片)
厉言羽找到了程家宝。
在一个无人的烟花巷柳内,两人不期而遇,奇怪的是,无人发现过厉言羽,只有老和尚一个人。
故事从老和尚开始逐渐展露不平凡的一幕开始。
......
三张血淋淋的旧照,展现在高歌的眼前。
一个打着马赛克,白色衣着,明显用电脑胡乱剪接而成的三个独立的照片,此刻安静的摆放在小和尚的身边。
自从那夜自己一不小心被吓死后,一觉醒来,自己就出现在这个银河系地球之外的某颗星球一个无人洞穴之中。
洞内除了三张照片,空无一物。
出了洞穴,外面白雪茫茫的一片,视野中极为的美轮美奂。
这里肯定不在是地球,至于这里是哪里,小和尚依然没有一丝的头绪。
......
这是一颗无人的垃圾星。
比太阳还要大,比太阳还要热,奇怪的是星球的表面温度却是极为的寒冷。
火寒奇异的状态,竟营造出了一种温度适宜的气候,和大雪不停纷飞的怪异季节。
说实话,一点都不冷,高歌甚至感觉自己一身单薄的寸衫,都微微的散发着热气。
洞穴内,倒是一片黑暗的色彩,偶尔的阳光洒落,使得洞内形成一片绝佳清晰的画面呈现出来,勉强可以度过三五日,不必为食物担心。
按说自己已经死了,为何还要吞食食物呢,小和尚表示不太理解。
......
现在是下午两三点的时刻,太阳依然高高挂在星空中。
等到夕阳落映白雪,火红色的阳光照射着每一篇白色的雪地,景色更是美到了极点。
在这个只有自己一人孤独的星球之上,小和尚极为的恐惧,生怕下一秒会变成自己无法理解的事情,对未来的恐惧使得我一直提心吊胆。
似乎冥冥之中,有一双看不见的大手,打破了命运的枷锁,将我异常残暴的拿到了一副充满幻想的世界面前。
......
程家宝的三师兄五仁观的李向天,告诉他,厉言羽不是来复仇的,虽然李向天曾经打死了厉言羽,但是他不会无缘无故去找程家宝的,这是肯定有原因的。
程家宝不信,同时,高歌的死,更是让老和尚痛恨这些邪魔妖道。
当天,两人翻脸了。
李向天带走了厉言羽,并告诉他,如果自己不小心死了,记得千万不要心慈手软。
程家宝心里不以为意,厉言羽即使已经死了,自己的佛家神通,虽然现在无法彻底消灭厉言羽,但是自己还是会为高歌报仇一定会杀死他的。
在小庙门前,程家宝大声的发誓。
.....
自从高歌死后,燕无双再也没有笑过,虽然她一点悲伤的感觉都没有,但是稳稳的失落感还是时常的刺激着她。
那一夜的风情过后,燕无双奇迹般的怀上了高歌的孩子。
她为他取名高信。
不知为什么,她相信自己以后不会没有其他的男人。
这个女人其实一点都不强势,骨子里竟是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她幻想一切,一切能为她不再思念高歌的事物。
......
活着的生命,都预示着一种冥冥之中枷锁之外的牵挂。
“你是妖怪?”
一块石头,口吐人言,清晰可辨的话语,落在高歌的耳朵里,高歌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严重饥饿之后的幻觉。
一块奇形怪状的石头,白黄黄的,上面还长着一株绿色的之物小花。
高歌仔细的看着石块,我很难想象这件事,一块石头怎么会说话。
“你真的不是妖怪?”
那石头又问了一句。
天上飘来一朵云,云上坐着一个大圣。
“他是妖怪!”
大圣,笑道,对着石头口吐玄涛。
高歌更是胆战心惊,自己一向诚心礼佛,此刻遇见的竟是这般的妖物与妖人。
大圣,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猴子,不过金光闪闪的盔甲与棍子,看起来极为的惹眼与不可一世。
“贫僧,看来来错地方了。”高歌第一次尝试用自己佛家的身份,来说一段废话。
大圣显然有些奇怪,更加奇怪的注视着石头与高歌。
两者似乎在他的眼里没什么不同,“原来你还是一个和尚?”
石头似乎在笑,笑高歌是个和尚,年纪轻轻的就当了和尚,岂不惋惜,无趣,悲哀。
高歌眼中突然出现了无数种自己依稀认识的色彩,开始逐渐占据了整个的思维,似乎是一个奇怪的梦境,醒来后,大圣与石头都不见了,只留下两个深深的凹坑。
站在凹坑边,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梦还是真的?
在白雪星球的第一天夜里,高歌生了一堆火,照的洞穴内亮堂堂的,好似驱散了不少的寂寞与冷意。
怎么也睡不着的他,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硬撑到了天明。
三张照片,随着一股微风,缓缓的坠入火堆,燃烧过后,一个白色的光点,出现在了洞穴内的深处。
哈莫西....!
是谁,唤醒了我,来自幽冥的奇异世界的我,寒冷与孤独的星球之上,为什么会有我的天堂!
哈莫西.....!
罪囚的世界,永生不死的惩罚!无数条代表着审判的黑色铁链,终身的禁锢着我的灵魂,是来拯救我的天使吗?
蹦的一声,一个灰白色的祭坛,开始疯狂的吞噬着周边的一切。
附近百十万公里的白色雪花,疯了一般的向祭坛汇聚而去,眨眼间没入了祭坛核心的一颗白色的明珠之内,似乎,还不够。
一个古老的战神,拖着疲惫的身躯,似乎开始逐渐的苏醒。
一个巨大的传送阵,突兀地出现在了整片的大地上,天空中一个奇异的血色符号,开始闪现。
只一瞬间,高歌就被传送回了地球。
古老而有节奏的语调,开始缓慢出现在无人星球高歌之前出现过的洞穴内部。
一个伟岸的身躯虚影,倒立投射在传送阵的地面之上,似乎古老的宇宙,有一个极为强大的生命体,正要跨越宇宙的极限,来到这里。
华辰羽,兴奋极了,那个罪囚,还活着,华氏的惩罚,延续至今,那可是华氏最为古老的一代战神的敌人与囚仆。
时间太久了,久到华氏已失去了华氏战神的踪迹。
而如果他这个罪囚,接受不了来自华氏战神与华氏的惩罚与寂寞,只要他向自己求饶,或者稍微指点一下自己,那也将是极为幸运的一刻,怀着这种的心思,作为最新一代赏罚天使的华辰羽,胸中不由的燃起了如火如荼的一种叫做野心的火焰。
华辰羽第一次远离赛博坦星球,来到了银河系,他的出现,似乎预示着什么.....
华辰羽不知道的事,每隔千万亿年,这个罪囚都会有释放的那一天,那种时间或许每次将会持续的更久,直到他彻底的摆脱了华氏古老的审判.....
.......
十里红莲白骨天魔山。
山上有个二大大王,红衣素裹,白里透红,年约五岁,妖里妖气,孩童的模样,一声黑衣,个头偏高,叫高歌。
十里红莲是神州大陆最大的日月山川,说是十里红莲,山川内外都生长着红莲,最大的红莲足有十里大小,而白骨天魔山便是小山,说是小山,也足有万米挺拔的高度。
山上还有一个大大王,叫高信。
这日,高信久未曾回山,高歌百无聊赖,以他的胆色,至今未曾下过山,每日便有百十个奴仆日日夜夜看护着他,以防发生什么意外,也是高信特意当着他的面交待的,不许下山。所以,以高歌的乖巧老实,不得不成天赖在山上,哪里也不能去。
高歌的母亲是南傲国的琉璃公主,叫孙梦言。
“孩儿,这神州大陆上,神仙妖怪满天飞,好不危险,你可得到处留神,莫要一不留神被索去了性命啊!”
琉璃公主不放心自家顽皮的孩童,有意吓唬道。
“娘亲,你不是说,父王是最厉害的吗,还有谁不怕父王,会来杀我的吗?”高歌半信半疑的反问道。
坐在宫离殿中,母子二人聊了一会儿,高歌便不耐烦,道:“娘亲,孩儿每日这般嬉戏,不知何时才能像父王一般,可以为所欲为。”
“你这个孩子,人小鬼大,学你父王有什么好的。”琉璃公主没好气的说道。
“再过两年,你父王便要教你飞天遁地的神仙本事,到时只怕你更是收不了心啊。”琉璃公主接着叹气道,看模样好似极为的不放心高歌父子两人一般。
高歌木讷半天,才只好道:“娘亲,又要胡乱担心了,我每日吃饱穿暖后,便无所事事,连山也未曾下过一次,这般的老实听话,娘亲还有什么可担忧的呢!?”
此地方圆百万里,原先叫做白骨山,高歌一家俱都是山中的白骨成精,只因机缘一到,便顺理成章的结为一世之缘。
白骨山上时,累累白骨,堆积如山,据说都是上古时期赫赫有名的上古修士所遗留的白骨尸骸,只因劫难一到,俱都身陨,故而某一天,天魔作祟,上古修士所残留的一星半点的记忆,受此影响,再度走动往来之时,已异于以往,从此便唤此地为白骨天魔山。
比较奇怪的是,这些白骨修士,修炼的都是——《红莲天魔白骨圣经》中所记载的道决功法,一修红莲童子身,一修白骨真身,一修天魔大化自在法,一修天地人三魂神灯。
此刻半指高的人魂神灯,漂浮于高歌体外,正是初入不动如山的境界。
天魂神灯如星辰银河璀璨,声势最为浩大,地魂神灯犹如深渊烈火地心之焰,最是浑厚,而人魂神灯犹如天地君师表最是等级森严,讲究的是不动如山,妖邪风沙吹之不灭,最为稳妥,又令修士时常拂拭此等神灯,大道进境尤为广阔。
高歌体内三盏神灯,天魂神灯最是亮眼,人魂神灯次之,地魂神灯却是最弱。
由于此山修士都为白骨成精,故而俱都知根知底,先天根脚也都熟稔异常,也因此时常盘踞此山,从不肯轻易远离。
“父王时常叨念,山中遗难之白骨堆,又或时常闭目沉思前世之说,莫不是记起什么一星半点的前世记忆了,不知前世我等又是何种模样?”
高歌时常查探人魂神灯的异常,不由的有感而发道。
琉璃公主沉吟不语,此女生的美貌异常,其父王南傲国的君主,亦是此山的白骨鳞星骨甲所化,与高歌三人不同的是,先天根脚不在此山,正是在南傲国内,故而此人便下山兴风作浪,谋得了南傲国君主一帝位,而后四五修士与阴历重阳节结缘,便化作一家,时常共图进退此山内外。
白骨天魔山下,三四百里,便是那南傲国的国土,一来一去,不过三个呼吸间的功夫,算是极为的便利了。
琉璃公主其母叫做阴风大圣,亦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叫做木晚晴。此女还有一师兄,唤作厉言春,亦是法力强横气焰滔天之辈。
众人理所当然共识的一件事,那就是前世未曾身陨此山之前,俱都是一个宗派的师兄姐弟们,故而今生天生的有些亲近异常,远胜山中其他的白骨同道。
高歌这个修士是最后一位,亦就是两年前,方才幻化转世为人,修为在四五人中亦是最低的,不过前世想必亦是威名赫赫之辈,故而白骨天魔山,在十里红莲山整个山川内外,实力最为雄厚强横,最为不好惹的。
天上的太阳,此刻犹如金黄色般,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色彩,犹如高歌此刻的心情。
高歌的心情自从再度结啼因果,便好的无以复加,也不知什么具体的原因,高歌时常也由此担忧剧增。
“母后,  最多再过三年,山中的白骨,又有千具白骨化人,到时只怕又是一阵腥风血雨,红魇门,只怕少不得也要再树仇敌一二,那时,只怕我也能帮上不少忙咧。”
高歌待人魂神灯稳定,方才收揽体内片刻,接着又道。
“不过,谁若不长眼,惹到我们的头上,就一道杀了了事!”
“是极!”琉璃公主自从高歌化人,心思便仿佛不再此山,眼神有些恍惚的随意应付道。
“可惜,此山常年白毒雾瘴,不见什么正经的修士,否则,我也可以修炼前世遗留的一些道决功法,平添三五百年的法力,到了紧要关头也省下不少心咧。”
高歌目光此刻亮的犹如天上的星星,一说到练功,便有些不老实,不肯继续呆在座驾上佩佩而谈了,脚下一闪,三步并作两步,便出了宫离殿,不见了人影。
“这孩子,心性果真跳脱的很了,一点都不成熟稳重,也不知生前是门内的哪位师弟,真是让人头疼呢,希望我们之间没什么恩怨情仇,否则,我还真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他呢。”
琉璃公主,孙梦言,此刻脸上的面具,慢慢的滑落,露出了倾国倾城的面容,看模样亦有三四分长得与高歌神似。
许是一世之缘,五人幻化成人,俱都是血脉相连,打断骨头连着筋,一家人的姻缘,犹如三味真火一般,任谁也浇之不灭。
出了宫离殿,高歌一路往南而去,不一会儿,便回到太火妖夏殿内。太火妖夏,四个字,与高歌颇为的有缘,故而定居此山之时,便被高歌留作此殿的殿名了。
“山中有些年候的妖怪,都被我擒下拿到此处了,可以用来练功。可惜此山,似我的年岁最小,白骨真身亦是倒数第一,好在天魔大化自在法却是数一数二的,那个什么红莲童子身更是什么头绪都没有,母后,却说,此等机缘当在十年之后,真是让人烦心,说来也只能老实的修炼那《红莲天魔白骨圣经》了。”
高歌眉星如剑,白里透红,面皮上油光粉亮,即使一动不动,也充满了戏谑玩味的神情,身边的白骨仆从也是觉得自家的二大大王实在耐看,又有趣的紧了,都忍不住处处想伸手抚摸一二,弄的高歌不厌其烦,时常呵斥。
高歌身边又有两个先天的白骨伴童,这先天白骨仙童,只有高歌半个身子高矮,一个叫方言,一个叫方志。
两人都是半大孩子的心性,一向有一说一,眼看自家大王正自无趣的发呆,两人便眼咕噜子直转,同时想到一出好玩的地方来,于是方言赶紧抢在方志之前,说道:“大王,此山山下,不远处,约莫百十里处,有一个牛村,俱都是白骨幻化而成的修士聚集的一处村落,不过,稍有不同的便是,那些白骨精头上都长有牛犄角的骨骼,想来甚是有趣的紧了,不如,下山去寻些年岁相仿的伙伴一同玩耍罢。”
方志在一旁直点头,兴奋的直看着自家的二大大王,生怕高歌不同意似的。
高歌红眉一展,笑道:“那处地界,有甚好玩的,凭的无趣才想出这一茬,不过,下山去看看倒也好,不过父王可不许我随意下山。”高歌的先天根脚正在此山山顶,一般从不下到山腰以下的位置,说道下山更是不愿意,时常拿自家的父王当借口,却是只有五位修士心知肚明的。
两顽童顿时不乐意了,亦不知其中高歌的真正顾虑,当下闷闷不乐的低头不语。
方志猛地一拍脑袋,乐道:“既然下不得山,不如擒上一两个牛村孩童上山,也是有趣的一桩美事呢。”
说完,拿眼角嘚瑟的看着方言,一副心动已久的模样。
“那也好。”高歌应予道,忽地又想起,两仙童的实力,整日跟在自己的身后,着实有些浪费,不如想个法子,尽早打发下山,替自己办些山下的俗事杂事也好。
方志,使个手法,五指并拢,往前一推,嘴中念念有词了好一会儿,山上才起了一阵恶风,白灿灿的雾里透沙般好不迷人魂魄,正是随手招来的,白骨山上的一股恶瘴气来。
这股瘴气才一成形,便呼啸着往山脚下卷去,十四五个呼吸,复又上得山来,风中正裹着两三个精壮的牛头白骨精孩童。
“哇。”一头年纪明显较小的牛头白骨精,仰天兴奋的直哇哇大叫,在山底下千百年来,可是第一次上的山来,此刻眼神中的慌乱,明显少了很多,不知是否天生的单纯使然,此刻这孩童纯黑色的眼珠,隐隐泛着一丝丝白色的骨玉光芒。
山上的天地灵气,可不是山下能比拟的,只一口呼吸,便能抵得上山下数十日的静心苦修。
“好可爱的白骨精啊。”高歌古灵精怪的赞叹道,自己此刻一副粉雕玉琢的俊俏模样,心智早已成熟许多,但是亦不乏天真烂漫的一些孩童脾性,卷入场中的三个孩童,一见到高歌,都情不自禁的高喊道,好漂亮的大哥哥啊。
没想到方志卷来的牛头白骨精孩童,竟比自己的年岁还要小上许多。
高歌的眼睛一亮,道:“你们三个也忒可爱了些,不如从此便跟在我的身边替我办事如何。”
那方言方志才成精化人不到一个月,初时兴奋有人陪伴,高歌也没想到那么多,此时,却是存了些许别的心思了。
“从此,你们便叫做牛大,牛二,牛三了,好不好?”
正满心欢喜,不远处,飞来一个蹩脚的白骨仆从,慌乱的叫道:”二大大王,大王回山了,说是叫你到宫离殿一趟,有要事要吩咐您呢。“
“晓得了,马上就去。”高歌头也不抬的说道,眼睛却直勾勾的在三个孩童的脸上瞧来瞧去,只依稀感觉,这三个孩童带给他的感觉有很大不同,似曾相识,又有一股说不上来的亲切感,一时间似乎远胜自己家人四位修士带给他的感觉,却又不像。
架起一股薄弱的妖风,高歌不紧不慢的徐徐落在宫离殿的大殿门前,“大王,回来了。”
一身火红色的长袍,绿油油的细致眉毛,天蓝色的蓬松短发,一张硕大的国字脸,严谨又不是威严的气质,眼神锐利,宛如天边最美的星河一般,充满智慧的望着高歌笑道:“孩儿,还是和以前一样顽皮,这次从回魔洞回来,却是让我记起一桩幼年时的大事来,等会说给你听。这十年我替你算过,还是莫要下山的好!”
“是的,父王!”高歌乖巧的回答道。
“这次,真是好坏参半,南傲国抵不住北边的风狼国,你爷爷怕是要回白骨天魔山了。”高信张口直乐呵呵的说道,“到时,岳父大人回山,本王必定摆上三五百桌,好好宴请犒劳一下山上的兄弟们。”
“只可惜木晚晴不知去了哪里,老岳父却是守口如瓶,孙梦言倒是想念他母亲的紧了,时常与我叨念。”
“父王,山上一直风平浪静,景色万年如一日,山下却不知什么风采,真想早一日下山四处看看!”
高歌不甘心的又故意说道。
孙梦言却在一旁笑道:“白骨天魔山,邪魔妖怪,多不胜数,除了遍地的白骨尸骸,十万年都没有修士上山一逛,此处倒是颇为的清净,极为适合那些苦修士,潜心修炼之辈,却是烦透了我儿,这般的耐不住寂寞。”
高信闻言,也是眉头一皱,这孩子这般的生性好动,当日与其结为缘果,也不知日后是祸是福,当下只好开口道:“莫急,你在此山一日,便抵得上山下山外十年,此处对于我们白骨精来说,乃是天生的洞天福地,切记不可平白无故的浪费了这等的机缘。”
“耐心修炼便是,他日自然可得诸般的大自在。”
高歌闻言,便不再言语,眼神又逐渐变得恍惚起来,心思不知放在哪里了。
如此每过一日,高歌的心性便收敛一分,待千余日一过,便耐心待在山上,每日每夜的苦心修炼起来,再也不提下山之事。
明日正好赶在又一年的重阳节,高歌准备闭生死关,除非生死关头,便不准备再出来了。
神州大陆,多有邪妖鬼怪,华夏人族稀少,每过百年,便有一处劫难之说,高歌白骨成精亦不过百年年岁,化人之后不过两年,正是闭关修炼的大好时机,故而山上至多的白骨修士,都极力赞成此事不说,还特意寻来不少的一二里大小的红莲与那成堆的白骨蚀灯草,供高歌日夜炼化吞食。
每吞食一些红莲与那成堆的白骨蚀灯草,幼稚的脸上便多出一股黑气,再日日夜夜的炼化成体内的法力,脸上的黑气便消散不见踪迹,却又多出一股白气纵横盘踞在高歌的头盖骨上。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潜心苦修,每过一年,身躯便拔高一寸,骨骼便浓密壮实一分,阴阴的白骨越发的白里透光,阴气浓郁不散时,白骨便会吞噬一丝,同时获得一丝的成长,法力便增加一年左右。
神州大陆,从没什么正经的修炼士,传承至今,也只有一个笼统的划分:
炼气期——筑基期——先天期——金丹期——元婴期——化神期——渡劫期——大乘期——人仙期——地仙期——金仙期。
以高歌这般进度与年岁,约莫千年左右的光景,便可踏入炼气期了。
漫漫银河,三千星辰,主宰神州大陆的十二颗主星下,一片虚无。
无数层的虚空幻境,弥漫在浩瀚无垠的星云内外,十二道强劲的星光,穿透了世间万物的一起,围绕着太阳时刻散发着圣洁的光辉。
在白骨天魔山的主峰上,一个阴风洞内。
高歌此时已然潜修的两年之久,方言方志,牛大牛二牛三,五人正规规矩矩的守卫在阴风洞的洞外。
一杆白骨星云幡,纯白色的大旗,迎风肃立。
桀桀,二大大王的法力,果真日夜精进千里不止,只是岁月变幻,我等还不知要等候多久。
方言怪笑着自言自语。
高歌此刻正在阴风洞内的深处,洞外的一切,都与他没有丝毫的关系。
山上白骨上亿,里面有的还埋藏着诱人的至宝,可惜,我等即使发现了,也不能私用,更何况那些白骨弟子们的东西,也只有达到先天期才能强行的破除,供自己使用。
方志也是一阵怪笑道。
牛大他们这些日子,过得比山下好了不知多少倍,面色明显越加红润的几人,也是有样学样的在阴风洞外巡弋警惕。
呼!
山峰对面的一个硕大黑洞里,传来一阵热腾腾的雾气,好似有极为恐怖的妖兽,要吞云起雾般飞到阴风洞这边的悬崖上来。
方言眼尖,仔细看了看,顿时发出一阵尖叫,匆忙拔起腿,眨眼间便跑到了高歌的身边,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叫道:“二大大王,好大一只蜈蚣玩意的妖兽过来了!”
高歌运起法力一看,惊喜的叫道:“那是金丝毒蝉蜈蚣,可是除了十里红莲外最好的对白骨真身滋补的天然药品呢,一只足以顶上千年的苦修咧!真是好大的意外惊喜。”
足有千丈的金丝毒蝉蜈蚣,一圈圈的金丝线边,纯绿色的千足蜈蚣爪,钢铁般的带刺绿绒壳,一节节饱实的躯干,看起来修为竟在炼气期之上,这下顿时让高歌一阵为难。
“二大大王,看情形这妖物只是偶然路过这里,若是我们不将其捉住,让他跑远了,可就便宜别人了。”方志两眼放光的兴奋道。
“我知道,可是,凭我们的实力,只怕不够他塞牙缝的,现在去通知父王他们,恐怕已经迟了!”高歌顿时偃旗息鼓的叫道。
竖立在山崖边的白骨星云幡,突然有了动静,一张一吐收缩间,竟然将金丝毒蝉蜈蚣给吸引了过来。
“卧槽,这妖物金丝毒蝉蜈蚣竟是专门吃修士的护身利器白骨星云幡这类大道宝器的,这下退走已经来不及了,只希望他吃饱了,可以不理会我们这些干撇的人精,来当作下酒汤。”
“他美美吃上一顿之后,希望不会还要吃我们!”牛大惊恐的跟着叫道。
洞内的上百万具枯骨,此刻仿佛有了一丝丝的生命力复活过来的奇迹错觉。
呼!
高歌看着金丝毒蝉蜈蚣大嘴一张,将整个白骨星云幡给吞了下去,不由的暗暗咂舌,接下来的一幕,更是让他心都提了起来。
斗大的黑色毒眼,两道激光般的绿色目光,炯炯有神的看向了六人。
咔嗤一声声,金丝毒蝉蜈蚣体内,传来一阵阵的白骨钢筋顿挫的咀嚼声,一大片的星云环绕在金丝毒蝉蜈蚣的体外,分外的透明晶莹闪亮。
“嘎嘎!这小毒物今天可是百年来的第一次进食,怪不得不再这之前顺手先除了你们呢!”
“谁!”
高歌更是心惊胆战的怒喝道,这地方今天是怎么了,又有什么生物这么为所欲为的潜伏在这附近。
“白骨一歌千曲莲,风中毒花陆衣愁,千丈天魔佛道骨,一眼万年刀炼木!”
“在下,亦是这群山之中的一截断骨,名唤,易钱枫是也。区区一妖物,真是天送的机缘,小道友们,莫怪我先下手为强了。”
说时迟那时快,此人一身蓝色的苏云袍,干净厚实,无风不动,只见火焰连闪,那妖物嗷嗤一声,便将白骨星云幡给整个吐了出来,弓起大半个蜈蚣躯干,拼命的朝着易钱枫刺去。
平淡无奇的一招打出,这金丝毒蝉蜈蚣顿时被一大片的冰渣子给冻得结结实实的,丝毫动弹不得。
易钱枫,从阴风洞外,荒乱的一堆杂草中,直起身子,笑道:“这毒物一吃,百年不必吞服红莲保体,算是今日便宜我了,小友们要不一起吃上几口!”
看到此人这般大方,高歌有些不好意思,顿时还是直接道:“好啊,敢问道友,这妖物该如何下咽呢。”
“你看着便是。”说完,手中一指,一团三味真火,顿时包裹了整个金丝毒蝉蜈蚣,剧烈的燃烧起来,只一盏茶的功夫,便有一股热辣的烤香传来。
事后,高歌分得七八口,足足增加了七八百年的法力,身边的五个仙童一人分了两三口,也获得了两三百年的法力增加,那道人更是法力剧增,足足增加了一千七百年的法力。
“这金丝毒蝉蜈蚣的妖骨,对我没什么用处,我看你的白骨星云幡还不错,勉强还可以将其两者炼制一体,今天也罢,索性我就好人做到底,再帮你一次!“易钱枫笑兮兮的说道,也不管高歌同意不同意,三下五除二便直接搞定了。
焕然一新的白骨星云幡,威力足足增幅了千倍不止,勉强达到了炼气一层的威力。
高歌正待与他攀谈几句,却回首间不见了此人的踪迹。
只道此山内外果真卧虎藏龙,再也不肯乱跑,当下把心思一收,又老老实实的修炼起来。
山中无岁月,一晃十年已过。
白骨星云幡内的阴阳二气越发的充沛厚重,已然可以覆盖身边百十米的范围。
高歌见状,不由的欣喜异常,要知道,自己身陨之时,身边一件常用的法器都没有,只有这一件半残品,经过炼制后,到了如今,方才勉强有了对敌禁锢的一二手段,要知道平常的白骨堆里,高歌找遍全山连件半成品也未曾发现过。
可见法宝法器的稀有程度,简直不亚于修炼到炼气期的难度。
整个神州大陆本就物资匮乏,即使以白骨天魔山的修士群量与散落的白骨堆数量,在神州大陆可以排上第一位,恐怕到如今,也只有高歌手上的这一柄法器,即使是那位前辈易钱枫的身上,也并无什么趁手的法器在身,可见天下修士的落魄。
有了此幡在手,以后就大可不必慢腾腾的驾云出游了,还可以极快的汇集天地灵气,妙用非凡之余,更是得心趁手,不顾五人的羡慕目光,高歌慎重的将白骨星云幡收在元神之内,方才欣喜的出了阴风洞。
“今天,黑风希徐,星辰敞亮,上百亿具白骨中,三千白骨受星辰感应,修为似与我相仿,另一万两千具白骨皆在此刻我的修为之下,另有一千五百余修为堪堪在炼气期的边缘,想来这白骨天魔山,我等醒来之早亦是命中注定的事。“
高歌仰望星辰,露出半个臂膀,站在黑白分明的阴风洞外,夜晚下,对着一颗桂花树徐徐说道。
“二大大王,今夜,整个白骨天魔山似乎有些不对头呢!?”树下,徐徐几个黑影,正是五个小屁孩,其中方言直言道。
“哦,有什么不对头。  ”高歌也心觉疑惑的问道。
“十二颗主星太亮了些,自从我有了意识,还从未见过这么亮的星辰呢!?”方言抬头看天,说道。
六人站在寒风中,每夜除了修炼,便是睁眼聊上几句,此刻,还是如往常一般,高歌浑然没放在心上,其余几人并不答话,高歌也就不再说话,眼皮一抖,复又沉入大道如垠的世界中刻苦修炼去了。
到了下半夜,起身上了个厕所,高歌抬头瞄了几眼,正准备说话,蹦的一声,天摇地动间,一大片一大片成堆的白骨,呼呜的消失在了黑夜之中,从整个山峰向下望去,眨眼时间整个山峰,便光秃秃的好生的洁净起来。
骨界收山~!骨界收山~!骨界收山~!骨界收山~!骨界收山~!骨界收山~!
龙魔骨界收白骨天魔山。
一道浑厚夸张的天界小神煞有其事的接连说上了七遍。
只四五个呼吸,天色一黑,白骨天魔山,便消失在了十里红莲广阔的群山绿水之中。
那天界小神,似乎阴谋得逞般,得意贼笑道:“这山,我眼馋了足足上万年,今天,可是落到我的腰包里了,可惜这上百亿具的白骨,俱都便宜了法都龙王了,不过,也算不错了。”
低沉的笑声,传遍了整个白骨天魔山。
此时,白骨天魔山上,仅有的三颗十里红莲,诡异的散发着红光诱人的光泽。
高歌闻言,又是一阵耸动,这白骨天魔山,原来早就被盯上了,以后又该如何是好,正闭目沉思间,天地间,又传来高信威严的叫声:“兄弟们,抄家伙,快飞上山头一起看看!”
高歌顿时祭起白骨星云幡,一个抖落,便翻身越上,顷刻间消失在了阴风洞外。
“好大一个神灵的躯体,好威风的一个天神,好丑的一个....土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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