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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这明显是兄弟五个人,一个大哥带着几个弟弟。看样子是踩着肩膀下来的,一个压一个。

  哥哥的脸上,胳膊上,身上有很多伤。最小的弟弟身上却一点儿伤都没有!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哥哥,他照顾好了弟弟,却没能照顾好自己。

  “叫什么?”李枭看了好一会儿之后才问。

  “烧鸡!”

  “烧鸡?”李枭脑袋里面转了八圈儿,也没想起百家姓有姓烧的。

  “我喜欢吃烧鸡!”

  “你喜欢吃烧鸡,你就叫烧鸡。那他叫啥!”李枭指着小一号的烧鸡好奇的问道。

  “猪蹄!”

  “猪……!那他一定叫猪头肉!”李枭又指着另外一个小的说道。

  “不对,他叫肘子。”猪头肉奓着胆子反驳李枭。

  李枭终于搞明白了,这几个货是想吃啥就叫啥。

  不过李枭是真喜欢他们的坚持,很多时候坚持是最好的美德。历经磨难,矢志不渝叫做信念。

  很明显,这几位兄弟的信念就是吃饱肚子。

  “你给我们饭吃,我们帮你杀人。”烧鸡说得非常有气势,完全不顾自己柴伙一样的胳膊。

  “杀人……!他似乎比你们行!”李枭指了指敖沧海。壮硕的敖爷正吃饱了撑的的在码头上溜腿!

  “我能弄死他!”猪蹄看了看敖爷的背影,非常有自信。

  肘子立刻把两个小的散乱的头发梳成髽髻,两个脏兮兮的小乞丐立刻变成了,两个脏兮兮的女娃娃。

  三个小的嬉嬉闹闹的跑到敖沧海的身边,敖爷看了一眼,见到是几个小孩子。笑了一下,码头上这样的孩子很多。无论到哪里,小女孩都是无害,甚至是可爱的代名词。

  就在敖爷毫无防备扭过头的时候,闪亮的匕首已经刺向他的腰眼。

  烧鸡和猪蹄抽出两柄尺八长的匕首,疯狗一样的冲向敖爷。一切配合都在电光火石之间,直到两个人窜出去,李枭才反应过来。

  “敖爷小心!”

  “啥!”敖沧海听到李枭的声音一扭头,两柄匕首已经划破了他的上衣。迎面看到两个饿狼一样的小子扑过来。

  到底是敖爷,关键时刻不等不靠。一纵身就跳进了海里!

  几个孩子有些发懵,在他们的预案里面没有这一条。看着掉进水里的敖爷,两个小子就想往下跳。结果被一起遛弯的侍卫一脚一个踢出去老远!

  旁边的人冲上来,把几个小子按住拿绳子捆了个结实。

  “我艹!,你疯了,让几个崽子来杀我。”敖爷狼狈的爬上了岸,吐出一口咸腥的海水。

  “我哪知道啊!他们说给他们饭吃就帮我杀人,我说杀人敖爷您比较拿手。谁知道……!”

  “你给我滚!让他们找满桂去,找老子干嘛。”敖爷这个憋屈,气得破口大骂。

  “好!好!好!”差点儿被宰了的人不可理喻,李枭发誓这事儿真是一个不怎么美丽的误会。

  “把他们弄船上去,给点儿吃的。小心些,这几个小家伙都狠着呢。”李枭对敖沧海的遭遇心有余悸。

  不得不走了,有人看见李枭收留了那几个小孩儿。再次向码头围拢过来,如果不开船赶忙走。码头的门口估计这次得有人跪死在这里。

  这一趟离开,李枭发誓要多留一段时间。实在是太累了,对付完了高官显贵,还得对付这些穷得掉渣的家伙。

  当李枭的战船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的眼睛里面都露出了痛苦的神色。好多人都是盼望着被选中当兵,一旦死在战场上的那些昂贵的抚恤。可以彻底改变家里人的生活,人要是真穷怕了,命也就不值钱了。

  好多人去当兵,其实是没打算活,就是为了去死。一百多斤卖个好价钱,是个人都希望有这样的待遇。

  现实是残酷的,李枭要的是军队,不是敢死队。

  两艘船很快出了蓬莱海域,沿着航线驶向长兴岛。李枭已经决定,新兵的训练在长兴岛进行。毕竟长兴岛太大了,偌大的岛屿单单靠满桂这几千人的守备力量,根本不足以对付鞑子的进攻。

  况且满桂的手下也没啥火器,拿着刀子对砍优势实在不大。

  满桂和他的人登岛已经一半儿,没有那么多房子。好多人住帐篷,还有匆忙堆起来的窝棚。这东西结构简单,制造容易。就是住起来闷热潮湿!

  好在五月份的天,天虽然暖和但却没有多少蚊虫。这是一年之中,辽东最宜人的时候。

  满桂的身体还没有恢复,瘦了吧唧的脸上满是打卷儿的胡子。很多时候,是不是汉人从脸面上就能看出来。

  蒙古人其实和汉人长相上没啥区别,可就是头发胡子不太一样。同样长胡子,人家东林那些人蘸点儿墨水就能写字。可蒙古人就是留不了那个样子,而且还总是打卷儿。用后世的话拉说,就是烫直板跟于谦的区别。

  “怎么样,除了房子有啥困难没有。”李枭指着远处正在紧张施工的工地,房子正在盖。即便是钢筋水泥的房子,盖起来也需要费很多的时候。尤其是在这海岛上,打地基更是技术活儿,容不得半点儿差池。

  张麻子站在李枭的身边,一脸的不好意思。李枭给他运送了足够的水泥和钢材砖头,他现在却盖不起来房子。看着满爷的人住窝棚帐篷,总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害臊。

  “都是下苦人,这点儿事儿算什么。能不能找人弄点羊来,咱蒙古人可以不种地,可不能没有羊。”

  “我的满爷,您看这长兴岛能放多少羊。真像是草原那么放,这还能有草了么?坚持坚持,肖强他们在旅顺的屯田弄的不错。我看看不行咱们去金州放羊,地里面的庄稼不能搬走。鞑子真要是来了,羊还是能装船的。”

  “真的?我明天就派人去金州,真刀真枪的跟鞑子干,咱不怵他。”

  “冷静!咱们先在岛上安家再说,我说了粮食没问题。你先挑拣能干的,把骑兵练起来。饷银跟步兵一样,我让五爷给你弄点马过来。打仗没有骑兵可不成!”

  “咱蒙古人是骑马的祖宗,俺们祖先能骑着马打到红胡子的地方去。”提起自己的祖先满桂显得非常自豪,这让李枭想起另外一个家伙格日图。没有这家伙送信,满桂现在骨头估计都能敲鼓了。

  只是回到京城的时候,格日图已经不在京城,李枭走的又急没能等他。

  “满爷!你派人带一些玻璃的东西给格日图首领送过去,感谢他这次帮忙。这人情,咱这次可欠大发了。”

  “格日图兄弟没的说,你不说俺也想弄些东西给他送去。还别说,玻璃的东西正合适。他们那地方,牛马羊群其实不值钱,值钱的就是这些玻璃的玩意儿。草原上的那些头人们,喜欢这东西胜过美酒和漂亮女人。”

  “这样啊!那你说,咱们用玻璃的东西换牛马羊群,尤其是战马这不过份吧!”李枭听了满桂的话,立刻眼珠一转打起草原上的主意来。这年月想要上等的战马,除了鞑子可就是蒙古人,大明可不出产上等的战马。

  “你小子真损!”别人不知道,满桂可是知道这玻璃的东西是怎么鼓捣出来的。别看那东西晶莹剔透的,可事实上却是一堆沙子而已。

  一只大号的玻璃碗,在京城价比千金。可在满桂的眼里,和吃饭的土碗没啥区别。

  “他们不是喜欢嘛,千金难买人家愿意不是。”

  “好吧!好吧!你愿意咋整就咋整,看在人家帮过咱们的份儿上,你下手轻点儿。”满桂实在不想和李枭再谈下去,他在为自己的蒙古朋友担心。艾虎生那个混蛋得了李枭的命令,格日图他们能有条裤衩穿就不错了。

  中午是大米饭小咸鱼儿,李枭发现工地上居然有人吃高粱米。这就怒了,说好的大米饭管够,怎么还让吃粗粮?

  “张麻子,老子给的大米不够,还是你老小子贪污了?”李枭端着一碗高粱米饭,直接杵到了张麻子的鼻子上。

  “大当家的,不要怪张老大。咱就喜欢这一口!”看到李枭发怒,一个老汉赶忙站起来。

  这家伙头发胡子都是花白了,看样子没六十至少也有五十岁。这年月,这就算是高寿。身上穿着蒙古式的破旧薄棉袍子,好几个地方没打补丁,露出里面的本来就没多少的棉絮。

  “有大米饭不吃,你吃高粱米?”李枭奇怪的看着这老家伙。大米饭的口感,这跟高粱米能一样么?更何况,这高粱米饭还是泡过水的。

  “哎呦!您是金贵人,哪知道乡下的苦。在乡下,这月份能吃上高粱米就是好年景了。老汉我今年五十有三,这吃饱饭的年景一巴掌能数过来。大米……那是金贵东西,咱小老百姓想都不要想。

  俺老汉担心,在您这吃习惯了。娃子们嘴刁,今后没了大米吃不好养活。”

  李枭无语,这是一群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在吃饱饭成为最大的追求的时候,其他的东西都是奢侈品。

  看着捧着老碗猛刨,眼睛不时还瞟向别人碗的孩子。李枭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就是大明普通百姓的生活。如果不是在自己这里,他们碗里肯定没有这么多高粱米。最可能出现的东西,是一碗绿呼呼的野菜。

  那玩意他野外生存的时候吃过,很苦!非常苦!

  “大爷!信的过我李枭就吃,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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