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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解之缘


回忆,总闪着萌生爱意的光。像人们钟爱自己的艺术照一样,下巴那粒碍眼的痣,挪到眉间,就是一个美人胚子。

        故事,剥了壳,玲珑剔透,手心托着。把它放在蚌壳,绝不会变成珍珠。将它归还于土地,也许会被踩碎。最适宜的,是冷藏。

        回忆收留故事,故事寄住回忆,不必心急否认,即使一切会过去,过去的,构成如今的你,逃也逃不开,但不是宿命。

        七彩(许久不见彩虹,因为按时长大)

        每次兴致勃勃地构思小说时,在想,如果我转了性子,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一定可以写一部令自己一举成名的作品。成名之后,学鲁迅写写朝花夕拾,不厌其烦地提提潘老师。记得有一次做完早操,眼睛还是睁不开。潘老师也进入不了课堂状态,他先是偷笑,尔后轻描淡写地说,a君(不想在回忆中透露全名)说b君的衣服很漂亮,b君说a君的裙子很漂亮。接着,慵懒地瞧见,他用意味深长的笑掩饰差点从牙缝钻出来的话语。他是在宣传青梅竹马羡煞旁人吧,我又在胡乱地揣测大人的思维。

        其实,我害怕见到他,因为他会像以前一样批评安静的我,你变骄傲了。可惜,我会一直安静。

        黑

        为什么每次和他下五子棋都会输,百思不得其解。难道他下棋的思维方式恰好遏制我的?这多少使二段菜鸟有点挫败感。高一时,他来看我们,确切地说,包括被拉过来的我。还未从中考失利恢复的我一直低头,也察觉到他投射的目光,冷淡地说,你为什么盯着我。他露出招牌似狡黠的笑,说,多看几眼,以后见不到了。这句话,竟是预言。当时应该抬头的。

        其实,高考结束后,同学给了他的手机号码,我删除了,因为我不愿意舍弃他留给我的回忆。有些人,再见面,会讨厌,就像鲁迅不能接受成年的闰土。

        红(女人穿红色,格外有韵味)

        我觉得,如果我喜欢她,就是暴露自己的自私和缺乏原则,但是如果厌恶她,就是不珍惜知遇之恩。我不理解,为什么她每次上课都批评我们班,每次说话的语气都有一种不愿意靠近也不能打瞌睡的效力。即使我不中意压抑的气氛,不代表外人有权力指责。最重要的是,我无法认同她的爱情观和价值观。但是,她那句女生书读多了不好的心疼,令我陷入深深的歉意。毕竟,在我写作停滞不前的时候,她的赞美和鼓励,使我感悟到了写作的真谛。你必须把灵魂交给文字。此后,遗弃了孤独。

        其实,去年冬天,我织了一条枫叶红的围巾,打算赠给她,犹犹豫豫,辗转反侧,最终赠给了室友。室友绯红的笑,勾起我的幻想,反而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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