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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麟国长公主


  几个打着赤膊的男童们在沙滩边立约打赌:比谁在九昏水里憋气更久一些。他们私语纷纷,随后在水中站成一排,露出半截身子,一齐捏着鼻子,显得颇有仪式感。只待中间做裁判的小光头一声令下,两边的脑袋像一块块掷地有声的金石,一个接着一个扎进水里,“噗通”几声翻起层浪。

  输了的那个小男童叫方五谷,白脸,柳眉,青峰鼻,一张小嘴生得俏皮饱满,两只眼睛机灵得很,若等长大了,定是个俏小生。

  那个做裁判的小男娃脸上挂着失落,悠长一声叹息:“咳,怎么又是你呐?”

  方五谷死咬着含在口中的一缕湿发,恨恨的眼神反如长流的溪水般轻柔,真我见犹怜!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每夜都悄悄跑到水边练习憋气,可还是输给了他们!

  有一个长得极黑的小男孩整张脸因爆笑挤成了一张揉过的厕纸,在方五谷看来,恶心至极。

  那小黑娃招呼说:“来来来,大家都站整齐了,好让这瘪稻子游龙门!”

  方五谷的绰号是“瘪稻子”,他要和素日一样,从其他男娃的胯下钻过去,他看着那些小子们挺直了身板,一个个蹲成马步,脸上狰狞着狂笑,他只想赶紧找个地洞溜走。

  “快看,有兵!”

  这声尖叫引来了一片兵卒,孩子们见这阵势撒腿便跑,却还是被军人捏在掌中蹂躏,哭成了一片。一位英姿飒飒的少年从军队中走出来,满脸严肃,皱眉道:“太吵了。”

  早就投机跑了的方五谷躲在芦苇丛中,手掌被芦苇叶划出伤口,和着泥土,结成暗红的块状物,他死死捂着嘴巴,连声气也不喘,看着河岸的沙子被然成一片血黑……

  “混账东西,你误会本王的意思了,你怎么能对孩子下手?你造孽太多,亦该死。”

  骨骼碰着大刀,“咯兹”,那个屠杀小儿眼睛也不眨的刽子手被少年郎身边的武士横腰斩成两段,刽子手死后的两只眼睛和那几个孩子尸体相互瞪着,和着沙子和血,道不清因果报应。

  江上突起一阵寒风,那披着玄色风衣的少年迎风而望。他的披风下面是一套铁衣,红色衣领绕着他的脖子,将他玉颈显得修长而更加英武,不过他仍旧看着不像行过军打过仗的人,脸生得细腻,眉宇傲岸,眼眸深邃。他极目之处正是九昏水的彼岸,为麟国之境。

  少年遥指河水彼端:“二哥,我倒要看你此番如何收场?”

  ……

  九昏水以北,除静州一地,皆为麟国所管辖。

  古人言:牡曰麒,牝曰麟。自千年前一场大天灾以来,天下即一分为二,两大族各占南北,则有麟国、麒国相对峙。

  麟国即女国,据翅喇岭—九昏水以北之地,与南国平分天下。麟国以女子为尊,臣将多为女子,婚姻实行一妻一夫制,男主内,女主外,与南国男权至上相颠覆,世代如此延续。

  麟国女子大多刚烈自傲,亦不失似水柔情,每有国家危难之际,即立誓披战甲、饮黄沙、戍守家国,刚直壮烈便是她们的符号,她们是安邦定国的主力军,也正因此,北国常遭南国鄙夷,南国早欲兼并北国,一统天下。

  尚亮一百二十六年到一百四十六年,南国屡次北犯,南北战役多达上千场,麟国五公主崔刈澜于国家疲敝之际登基女皇,强力整顿北国,如有神助,不出一年,果然名声威震天下,战事渐平。然,九年后,南国欲再次北上,派遣军队横渡九昏水,驻扎在静州境内。

  尚亮一百五十五年,地点:静州。

  昨夜一场大雨初歇,仪囡巷的枫叶一夜红尽,私庭家院里的老古枝蹭到围墙外面,参差交错,一转眼便抖落一地愁红。

  那家名为“绝命客栈”的赤色旗帜在狂风中嘶吼得厉害,这肃杀倔强的秋天也快要抵不住寒冬的侵袭而垂死挣扎着。再加上南国军队入侵,人人自危,整条街巷门窗紧锁,唯有这家客栈热闹得肃静。

  客栈里里外外都站着身着玄色军服的女将士,腰间一道深红腰带紧束,将上半身的丰满展现得颇有味道,亦可以清晰看到脸颊上因干燥而皲裂的皮肉,带着风霜的韵味,并不觉得丑。她们面色一致,像极了鲜活的木偶人,偶有白色轻烟从她们的鼻窍中吐出来,证明这些女卒还是一个个活物。

  一声尚未完全褪去的奶音从客栈里面传出来,银玲玲的笑声划破天际:“哈哈哈,乌瘴先生,此番实在叨扰!崔筠在此谢过。后会有期。”

  穿着一身艳红长袍的女掌柜将一个约摸五六岁的小女孩送至客栈门口,女掌柜身腰扭成一条细蛇,两只手玩弄着自己的一缕青发,倚门媚笑着目送小女孩带着军队消失在街道口。

  “恭送长公主。”

  崔筠生于尚亮一百四十九年,乃北国长公主,少年聪慧,仅用半年时间即从国学毕课,后私淑漠烟大人,麟国远近皆闻其名。此来静州,是有国家要务在身,而拜访“绝命客栈”是她做的第一件事。

  “公主,乌瘴先生可有什么密信?”

  崔筠小公主歪着头望着比自己高三个头的女参军,两颗掉了的门牙处格外显眼:“就不告诉你!”

  话音刚落,崔筠小公主便自己咯咯笑起来,好像是做了一件极有趣的事情,连跟着的女参军也不知道是该尴尬还是该一起发笑,女参军早就听说这位小公主可是又顽劣又机警,心里完全不因眼前的公主是个孩子模样便刻意懈怠。

  “本公主的新马呢?”崔筠转了两条街,突然想起来昨日从香原刚到的汗血马。

  女参军知道崔筠公主喜马,早就备着呢:“来人,牵马。”

  “我想先不回营地,你就跟着我一起到前面遛遛。”

  “公主不可,前面乃是敌军所占之地,末将不可不顾公主安危。”

  “听说汗血马疾如风驰,不知道秦参军骑过这样的宝马没有?”

  “托小公主的福,末将第一次见汗血宝马。”

  崔筠小公主一下子抓住秦参军的手腕,将她拉到汗血宝马跟前,瞪着两双黑珠似的眼睛,命令说:“军令,秦参军请上马!”

  “这……”

  崔筠小公主背过身,双手搭在小蛮腰上,稚嫩的声气里强掺着几分严肃:“这是军令!”

  待秦参军上马后,崔筠小公主用手使劲拍了马屁股一下,汗血马驮着秦参军一溜烟便不见了。

  秦参军倒是会几下功夫,可是马儿如何也不听使唤,越是叫停,越是奔得厉害。街巷竹竿四处横斜,秦参军埋头附在马背上,两只眼睛早已睁不开了。

  “不许追!”崔筠小公主呵住了手下的女兵,将手掌上贴着的暗器—银针又放回腰间,转而骑上了一匹普通的军马,领着一队人马,欢喜回营。

  被公主强力留在本营的随身女护卫始终不放心公主安危,早早在城外侯着,崔筠公主使了一个眼神,护卫便散去一半,直奔城中去了。

  “秦参军为何还不见回来?”

  崔筠小公主坐在临时搭建的秋千绳上,手上拿着一根银针反复斟看,脚上不知反复画着一个什么样图案,直待轩辕将军问了三遍,才回道:“明日太阳落山前必回!”

  轩辕将军心里是十分愤懑的。一方面,作为领将,自己的副参军却不知所踪,自然郁结不乐;另一方面,轩辕将军自小跟着镇国大将军度筝用兵打仗,对眼前这位巴掌大又第一次来边地的小公主颇有不服。

  “将军莫急,难道度将军没教过您‘稍安勿躁’四个字对于一个军人的重要性吗?”崔筠小公主见轩辕将军面露厌色,便嬉笑着逗她舒心。

  当日夜,前往城中的护卫回到公主营下,向前禀报:“汗血马已死。”

  “很好!只可惜了那匹好马,本公主就摸了一下,好吧,算是摸了两三下,加上锥了它最后一下,也算是值了……真真羡慕秦参军呐,可以骑上那么好一匹宝马!”崔筠公主喋喋不休地说起汗血宝马的珍贵来,“你们是不是也想一试好歹,等我们回宫了,定叫香原的子民多育几匹这样的良马来!”

  直到伺候公主洗漱睡下,几个随从方退出营房,在外守候着,夜里她们披散着头发,围上了脖巾,发丝凌乱着,试图遮掩着那一双双炯炯有神的眸子,却终究挡不住那般凌厉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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