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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竹林


  说实话,漠北最好别办大型的喜事。

  漠北一旦有什么大事要办,以林阳为首的一群混混总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比如现在,她被林熹那老狐狸强行扣在了府里,不准她踏出将军府半步。

  理由如下,她马上要过十岁生日了,全漠北的人都会来给她庆生。在这节骨眼上,她要是敢出去混账,祸害人家漠北百姓,林熹保证打断她的两条腿。

  为了防止她使轻功翻墙出去,林熹在每个看守的地方安置了会轻功的漠北军,就算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为了万无一失,林熹甚至下令把将军府的狗洞都给给堵住了。

  翻墙这条路算是行不通了,就连狗洞都不给她留着,林熹这是彻底断了她的路子啊!

  她就这么被扣了三天,好在还有赵恒作陪。

  听到老爷子把赵恒安排在她身边伴读,林阳心里乐开了花——和赵小爷近距离相处一室,借着读书的由头揩揩油,摸摸小手,再搂搂抱抱,想想就是一桩美事呵!

  理想很美好,但现实让林阳无可奈何。

  “少爷,这个字念‘揖’。”

  “错了,这个字应当这么写。”

  “少爷,你还是先把字认全吧。”

  绝对的鄙视!绝对是看不起她!

  林阳快速翻着手里的书,面无表情,欲哭无泪——相对于能一目十行的赵恒,她基本上就是个渣渣……还是连字都认不全的那种。

  赵恒到了这时候才看明白了林阳——别看少爷在外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猖狂得不行,原来也是个不认识字的大老粗啊。

  “少爷……您别看书了……还是先把字认全吧。”

  林阳很是烦躁,将手里晦涩难懂的书给扔了,撇嘴看向赵恒,试图转移话题挽回一点面子。

  她勉强挤出了一抹笑意,指着外面的天空说道:“外面天气真好,以前这时候我都会坐在外面吃上一碗面的,加上几片香香的牛肉,最好再撒上一些芝麻,绝对好吃……”

  “少爷……您还是把字认一遍吧。”赵恒算是逮到她的短处了,执意将书塞到了哭丧个脸的林阳怀里,语重心长劝道:“先从最基本的开始吧。”

  林阳没想到自己活了这些年,却是越活越回去了——堂堂一银狼帮帮主在小厮的监督下看书,她还要不要脸了?!还好是在将军府里,没被自个儿的那些兄弟看到,否则自己帮主威信何在?!

  然而她不知道的,窗外的小厮们看着窗边一脸苦意的她,都快要笑抽过去了。

  林少爷都十岁年纪了,成日里喊打喊杀,几乎就没去过书堂,以至于到现在还是个睁眼瞎。

  将军也不是没有给林少爷请过教书先生,但每每都被她给气到吹胡子瞪眼,直呼朽木不可雕也。那些教书先生,最多任职半个月,便被这漠北第一刺头给气晕过去,要么就是将堂堂一教书先生给气的破口大骂,甚至不顾自身教养要打死那个混账。

  这些年下来,将军府的教书先生走了一批又一批,却还是没有让林阳认全字。

  简直笑死个人。

  林阳十岁生辰宴席办在了夏日的晚上。

  漠北褪去了白天里的燥热,到了晚上才变得有些凉爽起来,从草原上吹来阵阵清风,夹杂着青草的气味,将漠北城里的闷热带走,留下一城清爽。

  今晚的将军府是全漠北最热闹的地儿,林熹为了这次庆生,可谓是下了血本,将府里的灯全部点燃,亮如白昼,甚至让天上的星辰黯然失色。

  这是漠北近些年来最热闹的一晚,得以参加林阳生日宴的都是漠北有头有脸的人物,由马车架着赶来,穿着漠北稀有的轻纱衣衫,轻巧地将怀中的请帖拿出,施施然进入将军府,由府里的下人领着去后院。

  后院场地空旷,设了百来座酒桌,各方好友齐聚一堂,好不热闹!

  红栏院里的李双双自然也收到了请帖,为了这一夜,她选了一整天的衣衫,画了最为精致的妆容,来之前还特意洗了一个羊奶浴,试图艳压群芳。

  银狼帮的人自然也收到了请帖,几十个人吆喝着,攒了些钱,拎着一件小礼物来送给他们帮主。

  漠北百姓则是将份子钱准备好了,什么腊肉、兵器、衣衫、发饰,礼物堆得有山高。林阳则是负责穿一身喜庆衣衫,笔直地站在将军府门前,和每个前来道喜的人说上两句。

  每逢大喜事,林熹总要把长命锁挂在她脖子上。那长命锁是个金箍,林熹捡到她的时候她脖子上就已经带着的了,是和她身世唯一相关的东西。因为是和她身世相关的东西,林阳一看到那长命锁就想到她被遗弃的事实,心下烦躁,连看都不想看那长命锁一眼。

  偏偏林熹要她戴在脖子上。

  算了……算了,老头子在漠北也呆不长了,几天后他不就走了嘛?连带着赵广也走了,到时候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她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哎呀,林少爷十岁生辰快乐呀。”

  “哈哈,同乐同乐,去后堂坐着去吧。”

  “林少爷生辰快乐。”

  “嗯嗯,同乐同乐,去后堂坐着去吧。”

  “帮主生辰快乐哈——”

  她最近被关在将军府里头,没机会管教这些混账,让他们一个个都忘了规矩,猖狂得不行,竟朝她评头论足起来,说她穿着这大红袍子,头上用红色发带将头发系着,还戴着一个金箍,实在像那年画里的吉娃娃。

  堂堂银狼帮老大成了吉娃娃,林阳真想锤死这群混账。

  还懂不懂的说话?还把不把她这个帮主看在眼里?!

  丫的,这群毛头小子找削呢。

  林阳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

  待所有宾客都坐下,林熹才想到了这场生日宴的主角还在外头站着迎客呢,连忙去寻林阳。赶到门口,林熹却傻眼了——那臭小子呢?

  宾客都在酒席上坐着了,府门前连个鬼影都没有。一阵阴风吹过,林熹大吼道:“林阳——臭小子你死哪儿去了?!”

  林阳怎么可能被老头子支配?只不过给老爷子一个面子,在门前站一会儿,笑笑给漠北百姓看,以示将军府亲民。

  站不了一会儿,她左顾右盼,无趣得打紧,趁着众人注意力不在她身上,直接就溜了。

  找小恒儿耍子去。

  在府中悠闲地逛了两圈,却没有看到赵恒的身影,这可真是奇了怪了,他上哪儿去了?

  林阳稍加思索,眼里闪过一丝亮光——她怎么给忘了,小恒儿就是个孤僻的性子,不喜欢凑热闹,这会儿外边人这么多,他定是躲在了一个没人的地方看书呢。

  她可真聪明。

  要论将军府哪儿最安静,当然是后山的竹林了。那林子是林熹硬生生给填土整出来的,当初将这一小片林子给栽满了,但毕竟水土不服,几年下来,这些竹子死了不少,剩下的也都是稀稀落落长在后山,又生在阴面,阳光不常照进来,平日里这里黑漆漆,阴森森的,很是骇人。腐烂的竹子上长满了蘑菇,地上全是掉落的竹叶,空中挂有不少蜘蛛网,经常有竹叶青出没,府里的人都不愿意去里面。

  她有时候被林熹骂着了,或者是被林熹揪着耳朵满漠北的跑了,她就来她的这个秘密基地,一呆就是一天,甚至在里面用竹子做了一架秋千。赵恒成为她的小厮之后,她也把这个好地方也分享给了他。

  赵恒嗜酒,常常嘴馋想喝红栏院的清酒,但不好在人前喝,就偷摸着拎着一壶酒到竹林来,一饱口福。

  这小子畏惧生人,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今儿个将军府里挤满了人,他肯定是去后山竹林了。

  林阳拎了一壶清酒,还捎上了一斤牛肉,一头钻进了竹林。

  外面太阳毒烈,但里面却是阴凉可人,是个消暑的好地方。林阳走在竹林里,脚下是厚厚的竹叶,有些快要腐烂了,粘在她脚上,白白毁了一双青云好靴。头顶上结了不少蜘蛛网,有些路只能玩着腰走,即使这样,头上也沾了些蛛网,伸手去拨,却将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给弄乱了。

  运气好的话能遇上一条竹叶青,拿来泡酒喝最好。

  但今天没遇到,甚是可惜。

  林阳只顾着赵恒那厮在不在里头呢,那管靴子有没有脏了,头发有没有乱了?甚至踢了踢地上的落叶,引得竹叶漫天飞舞,她便在这些竹叶中穿梭,朗声笑着,喝道:“小恒儿!来这里耍怎么不喊上我?!将我落在了门口一上午,可真是无聊死我了——”

  秋千上坐了一个白生生的小孩,细看,那不就是好脸红的赵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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