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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鸿嘎鲁的约定


  
杀破狼真的来了,而且人还不少。
杀破狼的名字很凶,其实人品不坏,甚至是口碑还好。和原来的塔玛英相比,好很多很多。因为这个马贼队伍,更多的是抢商人,抢官员,甚至敢抢军队,就是不抢贫苦牧民和农民,甚至还能给点什么。于是乎官府要找到他们的痕迹就难了,问老百姓都不说什么。所以几次围剿都没有找到老巢,顶多围剿了些小虾米。
这次的函使团队,明摆着就是送钱。开始杀破狼还以为是陷阱,后来多方了解,再加上内线,肯定了就是一个小屁孩来送钱来了。击败蠕蠕人的威名都是官府的假话,这样的小子就是被官府吹牛吹出来了的,真到了我面前,一刀便砍了。
多年的马贼经验告诉他,别太轻视。草原上,活得风光的人不一定活的长。有能力射雕的人,也不一定活得长。每个人都有弱点,草原上的狼风光吧,铁头铜脖子,但是腰里挨不住一条子。所以每次抢劫,他都是非常谨慎安排,结果也无往不利。虽然这个马贼队伍,鱼龙混杂,什么民族都有,什么样的人都有,各个桀骜不驯,但是对他还是服服帖帖。能带领大家活下来的人,才是值得尊敬的人。
探马的消息,说对方大概有一个队的骑兵,从装备上看还不错。老马贼颉利安回来说,自己几次差点就被发现,还好跑得快。按照对方的狠劲,心里还是有点怵。这样看来,带队的小娃娃肯定还是有两下子,比较谨慎。自己的人马真正能拿出来的就是200人,真要硬拼还有点折腾。
所以,这次特意把周围的小一点马贼队伍找过来,一起凑齐了400人。不过,这些小马贼打起来够呛,壮壮声威倒是可以。所以杀破狼决定还是偷袭,就算偷袭不成,也能全身而退。这些官员搜刮的民脂民膏,当然还是我来替他们消费。杀破狼如是想。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此时夜幕刚刚降临,草原上万籁俱寂,只有风声和不知名的虫叫声。
杀破狼带着人马悄悄的逼近宿营区。这是是乌拉特大草原上最常见的平坦的草甸,那个小娃娃还会选地方。扎营在一块较高的小山坡坡地上,山坡的北边是条小河。营地四周用大车围起来,夜色中宿营地内情看不清楚。中间应该是一堆篝火,火光映照在天空上。
隐隐约约听到歌声,居然在篝火晚会?跳舞?真的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娃娃啊。杀破狼真的是替这些娃娃兵可惜,你们开心吧,再等几个时辰你们就可以去见长生天了。
贺六浑他们的确在搞篝火晚会。晚上的旅人都是比较疲惫和寂寞,一个篝火晚会会让所有人兴奋起来。就连淡然大师和还都来到篝火旁,虽然没有参与跳舞,也让士兵们兴奋不已。
特别令人惊讶是,胡姑娘居然唱起歌来。这是一个贺六浑不知道的语言,但是配合胡姑娘略带沙哑的音质,居然让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坐在一旁的淡然大师向呆呆的贺六浑说道,这是西域的一个莫日更庙活佛写的,这歌名叫《鸿嘎鲁》,就是鸿雁的意思。想不到胡姑娘居然有如此的阅历啊!
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
江水长,秋草黄,草原上琴声忧伤。
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
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
鸿雁北归还,带上我的思念。
歌声远,琴声颤,草原上春意暖。
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
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最后,所有人都在轻声的跟合。原词是若羌语,当然听不懂。但是句子、音节安排得相当整齐,韵脚也选择巧妙;低沉悦耳,略带伤感。借景抒情,人雁相惜,太符合今天晚上的氛围了。  尽管半懂不懂,所有人还是喜欢这首歌。  
胡姑娘悄然来到贺六浑身边,看着跳跃的篝火自言自语说道:‘这首歌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传说,就在我家乡流传。
相传很久以前,我的家乡呼勒斯大草原牧草丛生,淖尔遍布,一派天苍苍,野芒芒的景象,这里的牧民们逐水草而居,以放牧捕猎为生,过着平静充裕的日子。在二狼山下有一片清澈的淖尔,淖尔边住着一户叫苏和的牧民,他们膝下有一个女儿叫鸿嘎鲁(鸿雁),女儿一天天长大,出落的像花一样漂亮喜人。她与同村的男青年布仁相爱,互定了终身。不久,外虏侵入,布仁应征去了南边,为了保卫家乡,他英勇战斗,不幸牺牲在了战场上,鸿雁姑娘在家乡闻讯后,悲痛欲绝,她决心继承心上人的遗志,抗击侵略者。于是,他告别了父母,踏上了保卫家园的征途。一年年过去了,草儿绿了又黄,雁儿走了又来,就是不见姑娘回还;据打仗回来的人说,美丽的鸿雁姑娘也牺牲在了战场上,在弥留之际,她望着北方,神情似乎对身边的人说:“叫他们不要为我忧伤,等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会和布仁等英雄们变成鸿嘎鲁飞回故乡;那里是我可爱美丽的家园呀。”
贺六浑突然间心情很压抑,想到很多很多。他不知道自己的家乡在哪里,更不知道谁会在等自己。脑海里跳跃出现可爱的云姑娘,还有大方的昭君。仿佛都有情意,又仿佛什么都没有。这种若有若无,似乎更让他觉得忧伤。
回头看了一眼胡姑娘,依旧是面纱全封闭。也是低沉的声音说道:“这首歌真的很好听,谢谢你。”
胡姑娘的声音继续传出来,声音的确好听。一贯的魅惑,:“贺郎君的家乡在哪里?”
“我的家乡在哪里?”贺六浑重复了一遍这个问题。然后抬起头,看着浩渺的星空,耳边吹来阵阵的清爽的带着草香的风。仿佛已经痴了!
是啊,我的家乡在哪里?我还能不能回到自己的家乡?
一个人只有在真正安静下来,在特定的环境下,才会审视自己的内心。平日里的嘈杂和忙碌,都不会真正去透视自己的心灵。今天,在这个星空之夜,一首苍茫的鸿嘎鲁,就在清风中打开了贺六浑的心门。
“贺郎君不是鲜卑人吗?家乡就应该在怀朔吧”胡姑娘也觉得有点讶异。
“我像鲜卑人吗?”贺六浑忽然很想说话,居然又带点调侃。越是空寂的夜,越是安静的时刻,就越想用什么东西来充满。
“郎君是有些不像。感觉,,更像汉人,南方人。”胡姑娘突然说道。
“为什么?”贺六浑有点被发现秘密的感觉。
“感觉郎君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勇猛,不像鲜卑的勇士那么粗狂。总觉得有点羞涩,对,就是有点羞涩的感觉。”胡姑娘终于笑了出声,虽然看不见脸。
“胡姑娘,到过南方?看来见识过南朝的雅士?”贺六浑继续问道。虽然自己脸红了,但是,晚上看不出。夜色会增加犯罪的勇气,更会助长调侃美女的胆子。南朝,对于北朝人而言,就是一群天天风花雪月,忸怩作态的男人。
“没有啊。但是我的乳娘是南方人。她总是给我说,南方是她的故乡,那里的山山水水总是让她魂牵梦绕。她说,她不喜欢北方,不喜欢这些马牛。她不喜欢草原空空荡荡的样子,她说她喜欢小桥流水的古镇,喜欢熙熙攘攘的小街。“胡姑娘说着声音开始低了下来。
“哦,那你肯定很喜欢这个乳娘吧。”贺六浑也好像听出点味道来。这南方小镇的场景已经多少次在自己的睡梦中回味,那仿佛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着都让人心疼。
“嗯。她在去年过世了,逝前还一直念叨,回家回家。”胡姑娘终于开始抽泣了。贺六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低声的安慰。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也开始诉说内心的东西。
“其实,我也一直想去南方看看。姐姐说,我不是鲜卑人。是小时候被领养回家的,包裹我的有一片袈裟,上面还有三个字:萧庆之。“同样低沉的贺六浑掏出从不离身的这片袈裟。
胡姑娘停止了哭泣,很自然的接过袈裟,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字。
贺六浑看着幽远的夜空,继续说道:“如果这三个字是我名字的话,我知道这个姓肯定是南方人。所以我也很想去南方看看,就是不知道到了南方,我也还不知道我的家乡在哪里。“贺六浑的眼眶也有点湿润。这个时候,他不仅仅想起了这世,还有前世,真的是迷茫。
前世自己就出自江南小镇,考上京师的学堂然后留在北方,也是常常想起自己的家乡。这世居然也是如此的迷茫。真是一腔郁闷不知道从何说起,说出来又有谁能够知晓。在这个空旷无垠的夜里,一首民歌,一个美女,就这样聊在一起。
胡姑娘惊呼一声:  “郎君,这个袈裟很是名贵,你看这是金缕啊。金缕织成的袈裟,被尊为袈裟中最高贵者。“胡姑娘的心情一下子好转,开始研究起袈裟来。看来女人都是这样,八卦是天性。
“要不,贺郎君。我们哪天一起去南方吧。我去看看乳娘的小镇,替她了却心愿。顺便也陪你去找找父母。”胡姑娘这个时候完全没有了原来的稳重与机灵,开始像个小姑娘了。“而且说不定,你父母就在我乳娘的小镇哦。咯咯咯。“
胡姑娘清脆的笑声,驱走了贺六浑心底的雾霾。他也笑了起来,重重的点点头。
“鸿嘎鲁在天上飞,
我的心在云间飘。
你在苍茫天地间忽现
我在缠绵凡尘里思念
尘世轮回里你若隐若现
雪山圣泉中我等你出现
。。。。。。
胡姑娘的歌声又开始轻柔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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