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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到达济水


  姚宝身高足有八尺有余,体格雄壮如牛,面似锅底,闻言不禁放缓了马速。

  姚宝指着矮粗汉子怒斥道:“李斛,草原上的雄鹰不会在背后伤人,我只是让头儿知道你们说的话。怎么,有胆子说,没胆子让人家知道?”

  李斛斜挑着眉毛,眯着眼睛,扭头看向同伴,也用汉语说道:“真是可笑,我会怕了汉人娃娃?你没见他长得细皮嫩肉的,能是我们马背上好汉的对手吗?”

  此言一出,周围的几人都放肆的笑了起来。

  高处恭见不得有人辱骂自己的师兄,刚要出手,晏宁制止了他:“他们是冲着我来的,要是不能把他们制服,路上多有波折。”

  晏宁直视李斛:“你不服我?”

  李斛轻蔑一笑:“我只怕你的无知会拖累了大家,奉劝你,一路上管好自己就行了。我们都是多年的老兵,经验丰富,该做的事情我们会做好。你呢,只管找个地方躺三五天,到时候军功也少不了你那份。”

  这话一出,其余的人也都面有认同之感,姚宝也不说话了。

  晏宁见前方有一处树木掩映的所在,向那边一指:“咱们去那儿休息一下,顺便给你个机会,如果你打赢了我,就让你做头儿。”

  “此话当真?”李斛诧异之余,不免重新打量一下这个俊俏得像姑娘的汉人少年。

  晏宁没有回答,淡淡一笑,打马当先驰去。

  有人提醒:“李斛,汉人多狡诈,我猜这其中有阴谋。”

  李斛脸色阴晴不定,咬了咬嘴唇,狠狠一抽马鞭。

  这是一片杂木林,野枣树、黄杨等大都爆出了嫩芽,只有松柏依然傲然耸立,常青不衰。

  林间有一片空地,地上铺着一层尚未腐烂的落叶,好像一张金黄色的地毯。地上有人畜露宿的痕迹,周围几棵树干上留下一圈圈明显是绳索的勒痕,地上有着几处掩埋的坑洞。

  很明显,这些痕迹有些时日了,众人没有多看,进了林子,把马拴好,径直来到空地上。

  七人围成一个半圈,将中间的场地让给晏宁和李斛,除了高处恭外,其他人都不看好晏宁获胜。

  晏宁缓缓拔出腰刀,立在原地,仔细端详对方的长相。

  沙陀人是西突厥的一支,属于黄白混血的西亚人种,李斛的头发有些卷曲,高鼻深目,瞳孔隐隐透着蓝色。

  李斛双手握刀,绕着晏宁转圈,寻找机会。此时他已经看出来了,晏宁有自信跟他一战,必然有所凭持。

  这个汉人少年站得很稳,不动如山,看似毫无动作,内里却隐含着尚未爆发的巨大力量。

  李斛不敢怠慢,要是输了,他的脸面就彻底没了,往后只能听这小娃娃指挥。

  一刻钟过去了,众人都不禁打起了哈欠,战况没有一点变化,李斛还在绕着圈子,而晏宁也没有动作。

  李斛心里焦急起来,对方以不变对万变,已经利于不败之地。就像一只刺猬,他始终找不到下嘴的地方,这可如何是好?

  终于,李斛看见,晏宁的左脚轻轻迈出一步,右肩耸动。他心中一喜,不怕你不动,动了就出现破绽了。

  李斛当机立断,横跨一步,手中刀光一闪,腰刀向晏宁后背横劈而去。

  这一下看得众人都直了眼睛,李斛真敢砍啊,高处恭急得大喊:“师兄小心!”

  晏宁恍然未闻,就在刀锋即将近身之时,腰刀迅速交到左手,反手斜撩,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后刺去。

  原来他刚才的动作只是迷惑敌人的手段。

  “啊!不要!”“快住手!”周围的人都被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实在太凶险了。

  只见李斛呆愣愣站在原地,他手中的腰刀离晏宁的背脊不到一尺,可是,晏宁的刀尖距离他的咽喉不到一寸。

  “我李斛输了,输得心服口服,往日头儿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绝无二话。”李斛羞愧无比,单膝跪地,以刀触地,郑重行了一个军礼。

  草原民族崇尚强者,只有真正打败他们,才能让他们心服。

  晏宁连忙将他扶起:“大家都是军中豪杰,有什么不痛快尽管说出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反而那些背后伤人的人,才最令人痛恨。”

  李斛大为感动,他挠了挠卷发,问道:“头儿,你刚才使得是什么武艺,看起来和军中所学的套路大不一样。”

  晏宁微微一笑:“你听说过王彦升吗?我刚才使得,就是他教我的一招剑法。”

  周围的人大为叹服,王彦升用剑的名气很大,怪不得头儿如此厉害,原来是得自高人传授。

  继续上路之后,高处恭凑近晏宁:“师兄,你几时跟王彦升学得剑?能不能教我两手?”

  “没问题,他也没说不准外传。”

  高处恭心中欢喜,嗷嗷叫着,策马冲到了队伍最前面,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

  进入河清县腹地,处处可见农田,沟渠遍布,早起的农人们赤着脚,弯腰在地里收拾庄稼。

  九人策马在道旁经过,吓得这些人纷纷低头,身体匍匐在田地里,抱着脑袋瑟瑟发抖。

  晏宁问李斛:“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不怕泄露了行迹吗?”

  对于这一点,他确实不解,李斛是这些人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十三岁从军,至今已有二十年,做了整整十五年的斥候兵。

  “说是过了黄河就有可能遇到敌人,其实没那么严重,至少要过了济水才有可能。”

  “怎么说?”高处恭也凑了过来。

  李斛态度颇为恭敬:“是这样的,你们看这些农人,他们并没有遭到劫掠,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如果敌军斥候渡过济水的话,不会是这个样子。”

  晏宁点了点头:“话虽如此,还是小心为上,接下来咱们分成三队。尽量走小路,减小目标,晚上在济水岸边回合,我会在路上留下暗号。”

  傍晚,夜色缓缓降临,济水河边的一处森林内,一个厚厚的帐篷里燃着一点光亮。

  晏宁召集属下,用一支炭笔,把白天看到了山川河流地形记述在一张窄小的绢纸上。

  巴掌大的纸面,已经画出了一副地形图的模样,在一些地方,还用朱砂特意标明,那是可以扎营的地方。

  “还有没有要补充的,大家都看一看,如果没有遗漏,那么今天的行程就这样了。”

  众人仔细看去,纷纷夸赞晏宁画得好,似模似样。

  李斛说道:“可以了,头儿标注的很详细。”

  钱小二从随身带着的包裹里小心翼翼掏出一只信鸽,包裹上有孔洞,里面装有粮食。信鸽都经过专门的训练,没有主人吩咐不会出声。

  信鸽出了包裹,白色的脑袋转了转,“咕咕”叫了两声。钱小二一拍脑门,笑道:“包裹里的粮食吃光了,忘了给这小家伙喂食。”

  众人都笑了起来,这鸽子有点意思。

  晏宁把绢纸叠成正方形,然后像卷烟一样,使得绢纸可以轻松塞如一个尾指粗细的竹筒里。

  钱小二将竹筒在信鸽的腿上绑紧了,掀开帐篷的一条缝隙,笑道:“小家伙,我就不喂你了,你自己在路上找吃的吧。”

  信鸽像是听懂了似的,又是“咕咕”两声,扑棱棱飞走了。

  晏宁拿出干粮啃了一口:“鸽子饿了,咱也饿了,大家吃完了早点休息。养足了力气,明天指不定会遭遇敌军斥候。”

  晏宁他们这一队的任务是,沿着河岸往北,绕过济水源头,从太行山一线向目标进发。

  他们都明白,一旦遭遇敌军斥候,那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很可能有人在此战中阵亡。

  不过这些人都是多年老兵,见惯了生死,浑没当回事。

  这时,晏宁发现少了一人,皱眉问道:“姚宝呢?一眨眼人就不见了!”

  李斛嘿嘿一笑:“头儿,他刚刚出去,给咱们改善伙食去了。”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姚宝气喘吁吁的回来了,他提着一样黑乎乎的东西进了帐篷。

  在微弱光线下,众人看到,那是一只灰棕色的狗獾,一支箭深深的插进了它的咽喉,暗红色的鲜血顺着箭杆流下。

  “好大的家伙,怕三五十斤重!”高处恭惊叹道。

  晏宁注意到的是姚宝的箭法,现在天色已晚,狗獾的速度很快,又躲藏在灌木之中,射中它的难度非常大。

  就连他自己都无法做到,这个姚宝居然能以箭射穿狗獾的咽喉,真是不可思议。

  高处恭随即想到一个问题:“生火会引起敌军注意,咱们该怎么整治这狗獾?”

  “哈哈,山人自有妙计。”

  几人出了帐篷,李斛他们一齐动手,在地上挖了一个开口小、里面大的坑洞,又在坑洞的四周又搭起了一顶帐篷。

  那边姚宝已经将狗獾剥皮洗净,并且取出一只小瓷瓶,倒了些粉末,涂抹在上面。

  一个时辰后,一只金黄冒油、香气四溢的狗獾摆在了帐篷中间,高处恭看的直流口水,正要伸手去拿,却被李斛制止了。

  “按照草原人的规矩,第一块最肥美的肉要给身份最尊贵的人享用,很抱歉。”

  李斛用小弯刀切下一块腿肉,献给了晏宁,晏宁尊重他们的习俗,理所当然的吃了一口。果然肥而不腻,鲜嫩无比。

  晏宁微微一笑:“我吃过了,你们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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