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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何思璇(重写)


“小何,你的论文我已经改好了,下午两点到办公室来取。”电话里传来了教授精神奕奕的声音,明明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家了,可却比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更有精神。

        “好的,钟教授,我一定准时到。”何思璇的心立刻雀跃起来,虽然她现在只是一个燕大法学院研二的学生,但是她提交给导师的论文却是毕业论文。

        只要毕业论文通过,再满足其他的条件,何思璇就可以在研二学期结束的时候从燕大提前毕业了,拥有硕士研究生的学位。

        尽管家里人和朋友们都不理解她明明年纪轻轻,却着急从学校毕业是为了什么?可对何思璇本人而言,品尝过一次提前毕业的甜头后,就再也戒不掉了。

        作为一个重生者,何思璇吸取了上一世的教训,从小学入学起就以“如履薄冰”的态度认认真真的当一个好学生,何思璇总算是一路考进了心仪的高中和大学,逐渐摆脱了因为被过于优秀的亲哥衬托成“失败品”的心理阴影,学历再也不是让她感到自卑的事情,而是令她自豪的事情。

        但是,仅仅只是成为了燕大的本科生依然不能满足何思璇对学历的渴求,好在她的高考成绩足够高,让她拥有绝对的资本能够与燕大的招生办进行谈判,成功的让她拿到了保研的名额。

        然而,人类的胃口总是会无限的膨胀,尤其是身边的同学都十分优秀的时候,更是激起了何思璇的好胜心。燕大作为华夏最顶尖的学府之一,就是知识的殿堂。在这座殿堂里,到处都散发着厚重的知识的芳香。为了将自己“武装”成一个足够有用的人,何思璇选择了辅修第二专业,然后为了不输给身边的同学,何思璇还向学校提交了提前毕业的申请。

        只读了三年大学的何思璇比身边的其他同学提早一年成为了研究生,如今就读研二的她也才刚满二十岁,比同级的同学年纪小。

        尽管二十岁就能研究生毕业已经是个很了不起的成就了,但是何思璇依然无法满足,不是因为她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是因为她对知识有着无穷无尽的追求,而是因为她的亲哥何思宇是一个二十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的天才,更让何思璇感觉到重重压力压在肩膀的是——何思宇拿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博士学位。

        作为天才的家人,总是免不了被拿出来相互对比。上一世的何思璇就活在这样的阴影里,每当别人提起何思宇的时候有多少赞美之词,在提起她的时候就会有多少贬低的话语,上一世的她活成了衬托何思宇的天才和成功的小丑,在被其他人嘲讽打击伤害的时候,连家里人都会视而不见,或许在他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她自找的,因为她不够聪明、不够成熟、不够优秀,所以无论被怎样苛责都是她活该。

        那样的过去早已成了刻在何思璇心底、挥之不去的噩梦。

        为了从噩梦中得到救赎,取得更好的学历,拿到更高的学位成了何思璇心中唯一的救命稻草。

        唯一让何思璇感到遗憾的是,她在理科方面的确没有何思宇那种卓越的天赋,所以在高中的时候她果断选择了文科。哪怕文科的高等学历总会让人觉得比理科的高等学历“水”,但对何思璇而言,“有”胜过“无”,不论别人怎么想,重获新生后,何思璇早已决定要把“对得起自己”放在人生目标的第一行。

        讨好别人太难太累,而且还容易伤到自己。这就是何思璇上辈子的经验教训,所以新生的这一世,她选择先对得起自己,当她不再需要刻意的去讨好任何人,得到别人的认可和肯定,她突然发现人生变得简单和轻松了许多。

        何思璇提前十分钟到达了导师钟非铭教授的办公室,但正如过去每一次来办公室,钟非铭教授总是到得比他们这些学生更早,等他们到达办公室的时候,钟非铭教授都已经把茶泡好了。

        咚、咚、咚。

        虽然开着门,但是何思璇还是先敲门,得到了允许后才进入教授的办公室。

        “请进。”

        尽管年逾六旬,但是身为业界大拿,以及燕大法学系顶梁柱的钟非铭教授的头发大半都还是黑色的,只是有一些银丝参杂其中,他身穿着白色衬衫和休闲西装裤,突出一副儒雅随和的模样,这是一位见过大风大浪的老人家,更是法学界的权威,不仅是国内的法学大佬,在国际的法学界也享有不菲的声誉,许多法学生都盼望成为他的学生,毕竟老先生已经不带本科生的课了,想要得到他的指点,除了去听他的讲座外,就只能成为他的研究生。

        当年,尽管已经被确定了保送,但何思璇也是“过五关斩六将”,在通过了钟非铭教授的考验后才成功的成为了他的名下弟子。

        钟非铭教授为人儒雅随和,对待家人、朋友、同事和学生都十分的谦逊有礼,并没有因为自己一系列金光闪闪的头衔就恃才傲物,而且他肚子里的墨水和人生经历是别人拍马也赶不上的,所以练就了厚重的底气,对晚辈的培养更是尽心尽力,几乎是处处为晚辈们着想,这才有了如今的“有口皆碑”。

        只要是他点头招收进来的学生,他都会认真的打交道,与学生们一起探讨适合他们的研究方向,也会在学生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给出意见建议,甚至是实际的帮助,所以几乎每个认识钟非铭教授的人都会说:“能够成为钟教授的学生,简直就是走了八辈子的好运。”

        何思璇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成为钟非铭教授麾下的研究生之后,更是将自己大半的心血都花费在了专业上,不是为了博得教授的好感,而是为了能够在现有的条件下让自己的能力更进一步。毕竟她迟早要离开校园进入社会,哪怕还没有想好长远的人生路要怎么走,何思璇也知道“技多不压身”的道理。

        “钟教授好。”

        走进窗明几净的办公室,何思璇在钟非铭教授的示意下搬了一把靠背椅坐下。

        虽然学校给教授们都安排了钟点工,但是钟非铭教授依然喜欢自己打扫自己的办公室,从来不会假手他人,照他的说法:“我年纪大了,更需要多多运动,不能像年轻人一样在操场上跑跑跳跳,也就只好打扫一下办公室了。”

        钟非铭教授还是一个花草的爱好者,他的办公室里养着不少绿植,都是由他自己精心照顾的。

        钟非铭教授把自己改好的论文递给了何思璇,上面用红笔标注着需要修改的地方,甚至还有几本参考书的备注。作为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老教授,比起刺眼的电脑屏幕,钟非铭教授更喜欢纸质版的文稿,所以每次交论文,都是纸质版的收一份,电子版的收一份。

        “很不错。”钟非铭教授先肯定了何思璇的论文,毕竟是自己挑选的学生,对于何思璇的个人能力,钟非铭教授还是比较认可的。

        在钟非铭教授看来,如果何思璇愿意继续走学术的道路,那也是一把好手,但是看何思璇稚嫩的脸庞和充满了困惑的眼睛,钟非铭教授就明白何思璇大概率还没有想明白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但是何思璇这个学生足够聪明,她的选择让她比同龄人多了几年的时间去思考和试错。

        钟非铭教授也经常感慨“年轻就是资本”这句话果然不错。

        “谢谢教授。”何思璇在寒暄后立刻问道:“还有什么问题需要注意?”

        钟非铭教授翻开了何思璇的论文,将自己看出来的需要修改的问题都一一划线并标注了出来,他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与何思璇探讨,让何思璇记下了一堆字迹飘逸整齐的笔记。等到辅导结束,钟非铭教授才拿起茶杯慢悠悠的喝了一口茶水,然后说道:“这次修改完,你的论文就没什么大问题了,想好毕业后要做什么了吗?”

        何思璇摇了摇头,然后有些犹豫地询问:“教授,我想继续读博士,您觉得我能行吗?”

        “想要获取知识当然是好的,但是你有想过要读哪个方向的博士吗?”钟非铭教授说道:“如果你希望得到我的意见,那我觉得你完全可以换一个方向,继续在法律这条路上钻研下去对你的帮助其实并不大。”

        何思璇皱着眉头:“可是以我这点水平,选择其他的方向,教授们也看不上,像文学类的专业,更是对基本功有着几乎算是苛刻的要求。”

        “文学类的专业的确太难为人了。”钟非铭教授哈哈地笑了起来,然后说道:“我知道你的数学底子很好,大学即使选择了法学专业,也没有放弃自学高等数学,而且你也对心理学和经济、金融等方面非常的关心,那么为什么不在这些方向进行探索?”

        “心理学太难了。”何思璇哀叹道:“越学越发现自己好傻,我早就放弃了,心理学对我而言只适合作为消遣,而不是专业。”对于自己有几斤几两,何思璇还是比较清楚的。

        “那就往经济学方向深耕。”钟非铭教授建议道:“毕竟法学和经济、金融的联系也十分紧密,就算你将来不打算从事相关行业,多学一些经济、金融方面的知识对你也有好处。”

        对于钟非铭教授的建议,何思璇还是能够听得进去,她认真的点头:“我会好好考虑的,钟教授,您能给我介绍一个像您一样靠谱的教授吗?”

        “当然了。”钟教授说道:“我可不会把自己的学生交给不靠谱的家伙。”

        “好了,除了把论文好好改改,你回去之后,一定要认真的考虑将来的发展问题。”钟非铭教授语重心长的叮嘱何思璇:“你们迟早要进入社会,早些想明白自己到底想要做什么,对你只会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当然了,压力也别太大,有些人就适合走一步看一步,你还年轻,要好好把握时间。”

        “好,谢谢教授。”

        “听了我这个老头子这么久的唠叨,你去休息吧,等会儿我还得跟你师姐说说她的论文呢。”

        从钟非铭教授的办公室出来,阳光洒在何思璇的身上,首都夏天的阳光可不是温暖不温暖的问题,而是会不会让人当场蒸发的问题。出门在外,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再不济也得打把伞,中暑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谁没事会和自己的身体健康过不去呢?

        趁着下午没有课,何思璇直接去了图书馆,依照钟非铭教授的批注找到了自己手头没有的资料,并且将能用得上的资料下载到随身携带的u盘里。比起在宿舍里利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查找资料,何思璇更喜欢呆在凉快的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不说吹这里的空调不需要交钱,而且这里的网速更快,氛围更好,还可以光明正大的把手机调成飞行模式,杜绝外界的一切干扰。

        何思璇沉迷于沉静在阅读中的时光,每当她捧起一本书,她的心就会慢慢的安静下来。不是说她有多么的热爱阅读,只是如毛姆所说的那样“阅读是一所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当翻开书页,何思璇就能给自己忘记一个忘记所有烦恼的理由,甚至是忘记现实与今夕何夕的理由。

        何思璇在图书馆坐了一个下午,直到肚子饿了,才心满意足的离开学校的图书馆,去食堂觅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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