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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坐上飞机的时候,姜溢彩才开始后悔。后悔刚才没有直接吻上去,后悔没有向马衷伟要联系方式。

        他看着舷窗外的景象,星星点点的港岛,波澜壮阔的港岛,都暂时与他无关了。

        戴上眼罩躺回座椅上的时候,姜溢彩又想,其实这样也不错。不是放长线钓大鱼,而是鱼已经到手了,他却要慢慢吃,细细品味其中的美味。

        况且当下最重要的并不是马衷伟,而是平仔,还有去找平仔的阿禄。平仔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姜溢彩又不敢贸然给阿禄打电话。

        姜溢彩开始后悔当初就应该狠狠心让平仔消失,倒是不必要了他的命,只需要给他点儿钱再把他丢到一个穷荒的国家便可以,可现在就不好办了。记得父亲曾说平仔是他身边最值得信任的黑手,可自从去了一趟缅甸染上了那瘾之后,整个人几乎都废了。

        是姜溢彩自己的错,他早应该防范着的。

        三个小时的航程,姜溢彩几乎没有睡。迷迷糊糊快睡着了之后又突然惊醒,发的干果零食也没有胃口吃。下飞机的时候恍惚还觉得自己在香港,差一点儿就走错了路。

        他有常去的酒店,为了避人耳目定了普通标间,行李还没有打开就把自己摔到柔软的床上。清迈好热,热到他干脆把连帽衫和运动裤都脱了,换上了花衬衫和宽大的短裤。

        姜溢彩平日里是不喜欢穿得花里胡哨的,可到了这里就要入乡随俗,如果他仍旧是一身纯色又或是西装,那必要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光是盯着这张脸就让他够受的了,他不想在这个时候给自己找麻烦。

        房间里的冷气开到最大,大到室外机轰隆作响。姜溢彩从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好好照顾自己,被冷气浸得连打了三个喷嚏也不当回事儿,装作不知道身体给他的警告。

        他总是不知道该怎么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从前如此现在也不例外,好像永永远远也学不会似的。

        曾经还大言不惭认为空调和厚被子是世界上最和谐的搭配,现在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裹着厚被子的姜溢彩坐在巨大的透出瑰丽海景的落地窗前,他总是觉得落地窗透过的景有一种莫名凄凉的感觉,却又无可控制地喜欢这样的景。

        落地的时候给阿禄发了信息,现在终于有了回音。姜溢彩在出发之前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而阿禄告知的现实虽坏却没有他预想的那么坏,于是乐观主义的阿彩在给阿禄回信息之前,先找钱其墉问了马衷伟的联系方式。

        不知是否为了更好地参与八卦,姜溢彩的电话几乎刚刚打过去就被接通了,这对于钱其墉来说很少见。

        “阿彩。”钱其墉总是喜欢把他的情绪放在每一个字里,姜溢彩光是听他喊自己的名字就知道他现在心情很好,“何事登我三宝殿?”

        姜溢彩翻了个白眼,早知道就不应该给钱其墉打电话,发个信息就可以知道的事情何必浪费高昂的越洋电话费。

        “少来了,我要马衷伟的联系方式。”姜溢彩直来直往,不和钱其墉扯皮。

        电话那头是止不住的呼声,钱其墉听完这话就开始揶揄姜溢彩,嘲笑他和马衷伟都上了床竟然也不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这一点儿也不姜溢彩。

        而被厚实的羽绒被包裹成一个糯米团子的姜溢彩则难得好脾气,不愿意和钱其墉在这件事情上斗嘴。他只是低头抿嘴笑,听着对方笑他竟然在这样一个人身上瘸了腿失了策。

        “你到底告不告诉我啊?”姜溢彩的语气里染上了那么一点哀求的意味,而在钱其墉看来就是——小墉求求你告诉我马衷伟的联系方式吧——这般恶心的话语。

        钱其墉因为自己偶尔天马流星般的想象力而兴奋不已,笑得是油腻如新鲜出炉的猪油,姜溢彩的耐心也因为这滚烫的猪油而融化。

        “你到底说不说?”言下之意是我并非只有通过你才能知道。

        钱其墉终于肯放过姜溢彩——当然只有他自己这么是这么认为的,在姜溢彩看来则是他的死党终于肯放弃这无聊的游戏,开始讲正事。

        “我们姜大设计师都开金口了,那肯定要给啊,难得有你搞不定的人——”钱其墉的话说到这里,姜溢彩就想反驳他自己并非搞不定马衷伟,可钱其墉一个字接着一个字喷出来,让他没办法插话。

        于是乎,钱其墉那里说归说,而姜溢彩自顾自留了一句“记得发给我”就挂了电话,连“多谢”都没有。

        姜溢彩的深意是钱其墉这样轻浮的人完全没有办法理解的,如果他想要了解马衷伟,那立马可以从他出生前母亲的产检信息到他如何考上警察学校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可姜溢彩不想要这样,太没有礼貌了。

        他想要慢慢地,以一个礼貌的姿态来享用马衷伟,而不是以疯子的内核。

        不过现在马衷伟的事情也不重要了,他还要去救平仔,还有那颗赝品“海之泪”,这才是他来清迈的目的。

        阿禄是哥哥介绍的人,姜溢彩并不完全信任他。从小到大哥哥都和母亲更亲近,不知道是否是这个缘故,姜溢彩觉得他做事优柔寡断,一点儿也不干脆。

        但这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人了。

        他不爱发展人脉,总是喜欢用手里现有的,如果没有那就不用,大约这就是“摆烂”,反正最坏的结果也只是厚着脸皮回家啃老,况且他的存款也够他啃老个几十年。

        思绪飘远,被姜溢彩伸手抓了回来。阿禄说他现在就出发,来姜溢彩的房间找他,而姜溢彩也只是嘱咐他注意安全。

        让像阿禄这样的人注意安全,姜溢彩只觉得好讽刺,明明他是创造危险的人。

        糯米团子嘴里叼着没点的烟扑通一声像是小石子入水一样跳进了床铺,他整个人几乎都要陷入如云朵一般柔软的床里,手里却还紧紧攥着手机不肯放,用拇指笨拙地给马衷伟发信息。

        就像是刚上菜就夹的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

        当然不是说什么“我想你了”这种肉麻的话,他的仓颉水平还没有到这种程度。姜溢彩斟酌再三,决定先发一句“我是姜溢彩”过去,试探一下对方的态度。

        他还从没有这样笨拙过。

        直到前台打电话到姜溢彩的房间,问他是否认识一个名叫阿禄的人,马衷伟仍是没有给他回信息。好,没关系,他有的是耐心,而且还会给对方找借口——说不定现在马衷伟当值没办法看手机呢。

        门铃响起的同时,姜溢彩收起了手机也收起了满脸的春光。从走廊到玄关的时候路过了穿衣镜,略微瞥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就被吓了一跳,果然他还是不适合穿这样“放飞自我”的衣服,再艳的花穿在了他身上也变成了大王花。

        阿禄见到的姜溢彩是那个还没有遇见马衷伟的姜溢彩,他不苟言笑又总是冷冰冰的,和姜家大哥完全是两种人,一点儿也不像兄弟。

        “进来吧。”姜溢彩侧身给阿禄让出了一条道。

        大哥器用的人总是有礼又克制,和姜溢彩喜欢用的人截然相反,有一次他甚至和大哥开玩笑,问是否打算让那些手下过几年后就金盆洗手去读大学。

        阿禄倒真像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虽然穿着和姜溢彩差不多,但他把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而阿彩则真的变成了父亲口中的“书都读到别人肚子里”的人。

        关门之前,姜溢彩探出身子左右看了看,确保阿禄没有被人跟踪。等他关上了门,阿禄毕恭毕敬地站着,看着姜溢彩说:“一路上我都注意着,没有人跟踪。”像是不满自己不被完全信任。

        “先不说这个,枪。”姜溢彩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他只当没有听见阿禄的牢骚,伸手要东西。

        阿禄是个精瘦的男人,因为常年游走于东南亚三国,整个人也晒得黑黢黢的,古铜色的皮肤总是让姜溢彩有一种只要他走进去人群就再也找不到的错觉。白的发光不是好事,大隐隐于市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才是好事。

        腰间的枪□□脆利落地下了,阿禄细长的丹凤眼紧紧地盯着这把小巧玲珑的左轮□□,他熟练地关保险取子弹,先把枪递给了姜溢彩,再把子弹交予他。

        “这是姜大哥留在这里的东西,现在也算是物归原主了。”阿禄操着一口并不熟练的广东话说道。

        姜溢彩没空纠正他的错误,也不想让家丑外扬,他只是接过枪和子弹,放在手心里看了看,接着比阿禄更熟练地把子弹装进了□□,最后关上了保险,藏进了腰间。

        “别站着了,坐下说吧。”姜溢彩的声音比这房间里的冷气还要冷,但阿禄到底是从小就经历过出生入死的人,他点了点头,坐在了电视机旁边的单人扶手沙发里。

        他精瘦干练,所以手臂上的毛孔都隐于古铜色的皮肤里,但这房间里实在太冷,冷到他的鸡皮疙瘩同汗毛一起复活。

        在阿禄看来,姜溢彩是比姜家大哥更加狠戾的人物。姜家大哥和那些这辈子就注定呆在象牙塔里的人差不多,他没读过多少书,但知道彬彬有礼就是形容姜家大哥这样的人,而且有家室的人自然顾虑更多,做事更加小心谨慎,吃不下的东西会乖乖吐出来。

        可姜溢彩不同,在阿禄看来他就是疯子。他见过很多疯子,有的是真疯,有的是装疯,但姜溢彩却是疯子中的疯子。藏在一副姣好的皮囊里,是时下阔太太的心头肉,可疯起来是什么都不管不顾,吃不下的东西也要硬吃。正是因为没有在意的人,所以也没有后路。

        没有后路的人,哪怕前方是悬崖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但是现在,阿禄偷偷在心里害怕的姜溢彩,正坐在床边,双腿敞开双手放在膝盖上,面带一丝淡淡的甚至可以称得上礼貌的微笑同自己说话。

        “调查得怎么样了?”姜溢彩问道。

        有些事情电话里讲不清楚,也不方便讲,阿禄只是把大概说了一下,具体的还是要当面说比较好。

        在接到姜溢彩的电话之后,阿禄立刻找人去调查了平仔,知道了他的出境信息,连夜飞到了清迈。他帮姜溢彩处理过棘手的事情,也猜到平仔肯定是惹了不该惹的人。

        事情其实很简单,平仔受姜溢彩之托寻找“海之泪”的替代品,在联系了所有熟人之后了解到有一颗很相像的在清迈。只可惜他犯了蠢找错了人,这颗替代品是所谓熟人从主顾那里偷的,而平仔毫不知情,拿了东西就想走,现在被人盯上了。

        姜溢彩听完之后沉默良久,他不怪平仔的疏忽,要怪只怪自己在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平仔年纪大了,思想跟不上时代,早就不中用了,要不是看在他跟了姜家多年的份上,也许早就被扔到某个小岛上跟着黑渔民打渔去了。

        “平仔现在在哪里?”姜溢彩问阿禄。

        “那个帮他找钻石的人已经死了,被主顾的人扔到了海里喂鱼。平仔的电话也早就关机,没办法从这里找到他。”阿禄说着直起了身体,“有人看到他前几天出现在了清迈的一个寺庙里,我已经派人去找了。”

        内地那边才来了消息,说是不需要姜溢彩参与海之泪的设计,只需要他把这颗钻石完整无缺地交给接应人。他不傻,虽算不上在这一行里浸淫多年,却也知道这颗钻石的真正用处是什么。

        艺术品可比钞票值钱多了。

        再不狸猫换太子可就来不及了,姜溢彩暗暗提醒自己。

        他始终还是放心不下别人去办这件事情,事实上很多时候他都习惯亲力亲为,把事情全部揽在一张方桌上才是他的做派。

        “你现在带我去那个庙里看看。”于是姜溢彩说出这样的话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好。”阿禄点了点头。

        清迈的天,艳阳高照。姜溢彩戴着黑墨镜,双手插在口袋里,跟在阿禄的身后。身旁行人匆匆,可总是有目光在他的身上流连,仿佛姜溢彩是一个谁都可以看的廉价却美丽的艺术品。

        而他插兜也并非装酷,只是想要保护腰间的枪。

        刚才阿禄过来找他的时候,外头下了一阵急雨,可现在地上已经看不到被雨淋过的痕迹了。在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

        过马路之前,阿禄突然转过头,指着前面的一个小摊,问姜溢彩要不要喝椰汁。姜溢彩摇摇头,又抬了抬下巴,示意阿禄继续往前走,仿佛是自己不喝也不允许他买椰汁喝。

        阿禄咽了一下口水,在过马路的时候回头看了那个摊子好几眼。

        姜溢彩看见了也只当没看见。

        他们像是在街上散步,而非去找人。阿禄的表情是严肃的,而姜溢彩则悠哉到令人咂舌。

        在快要到寺庙的时候,阿禄接了一个电话,他操着姜溢彩听不懂的泰语说了几句就匆匆挂了电话。

        “找到平仔了,就在那个庙里。”阿禄对姜溢彩说道。

        阿禄无法透过墨镜看到姜溢彩的眼睛,他只看到这个令他生畏的人轻轻点了点头。平仔的未来像姜溢彩脸上的表情一样捉摸不透,但阿禄见过太多这种事情了,心里早就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

        他们从清迈的闹市区走到了僻静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同他们年纪相仿的青年人,穿着被灰尘浸染的土蒙蒙一片的短袖衬衫,对过路的他们虎视眈眈。

        阿禄是不怕的,他在东南亚混迹多年,知道这种人看人最毒辣,而姜溢彩明显把自己不好惹写在了脸上。

        “还有多久?”姜溢彩不常在烈日下走动,吸血鬼的本能也让他讨厌这样的天气,他有些不耐烦了。

        “快了,前面拐个弯就是。”阿禄加快了脚步。

        无论是哪里的夏天,总是能隐隐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对于姜溢彩来说,深水埗的夏天就是行人身上那蒸腾的柔顺剂的味道与汗水的交融,而清迈的夏天则是路边的小摊和随意行走的狗与猫,还有那让人无法忽略的草药的味道。

        巷子的烈日不比大路上那么猛烈,姜溢彩得到了短暂的喘息,却又因为角落里迅速发酵的味道而感到痛苦。

        他身上娇生惯养的属性比大哥更明显,可大哥不愿意去做的事情,他则比谁都勇猛。

        阿禄到底算得上是知根知底的人,虽然姜溢彩不信任他,但大哥信任他。他们直截了当地走进了寺庙里,对着闭着眼的佛像拜了拜,很快就有一个僧人来迎接他们。

        说是迎接却也不准确,那人只是领着他们往里面走。寺庙的外面热得让人眼睛都花,而里面则有一种莫名的凉爽。姜溢彩只有在这里才能深刻体会到心静自然凉的意味。

        寺庙的最里面有几间禅房,僧人把他们领进了看起来修缮得最好的一间,对着阿禄点了点头,便悄悄地离开了。从头至尾他没有说一句话。

        姜溢彩看了一眼阿禄,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推门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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