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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魔卵


  “我这一生……你便叫墨水阳吧……”

  一片深沉的黑中,耳朵和眼睛像浸了水,看不清那人的脸,也听不清那人的话语。

  只余“墨水阳”三个字在口中心中反复咀嚼。

  ……

  墨水阳赫然睁开双眼,一双深蓝色的眼睛仿佛积蓄氤氲着风暴,整个人像是从水中捞出来一般。

  他贪婪地大口呼吸这空气,以此来驱赶自己内心的孤独感和溺死感。

  “好啊,你叫我来,自己居然睡了过去。”眼前是一个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女人,她的脸被PV材制的东西裹着,露出一张娇艳的脸。

  正是胡玲。

  她身上穿的是防护服。

  作为一个凡人,她可得惜命。

  她进来先看了李轩辕的状态,比起天澜城的人只差不好,能活到现在,看来白秀秀的血确实有用。

  接着就看到了在一旁睡觉的墨水阳。

  他这觉睡得很不安稳,眉头紧蹙,额间的青筋微凸,俊朗的面孔上带着焦虑不安,看上去非常惶恐。

  白秀秀一直注意着李轩辕的状态,一直没发现墨水阳的不对劲。

  胡玲也没做声,白秀秀脸上的疲惫她一眼就看出来,谁忍心责怪这样一个姑娘呢?

  墨水阳皮糙肉厚,只是做噩梦了。

  胡玲把墨水阳摇醒,对上他的眼睛,微微一愣。

  深蓝色的眸子中蕴藏的东西,非常危险,像是野兽一般。

  不过她倒是沉着,第一时间收敛了情绪,装作无事发生。

  潜意识告诉她,墨水阳刚才做的什么梦,不是她该问的。

  “胡老板你来了啊。”墨水阳盯着胡玲愣了半晌才开口,他刚才的视线,也不知道是在看胡玲还是看别的什么,神游了半天。

  胡玲没好气地轻轻拍了拍墨水阳的脑袋,道:“人命关天的大事,我能来的不快吗?”

  墨水阳咧嘴一笑,露出一颗虎牙,刚才的事情他似乎也选择性的忘记了,一扫阴霾。

  “这是秀秀师姐的血,这是血蝠牙上的毒液。”墨水阳从袖里乾坤取出两个瓷瓶,再交给胡玲的时候,动作一顿,手架在半空中,郑重道,“血清提取时,你一定要小心,这毒液说不定能通过空气传播。”

  胡玲点了点头,接过瓷瓶,故作轻松道:“当然,我可惜命了。一定保证科学严谨的精神做实验,保证不出任何事故。”

  她拍了拍胸脯,接着目光环视四周,自己都没有察绝自己面上的失望之色。

  “灵机师兄被带去单独治疗了,不在这里。”墨水阳翘着二郎腿,看着胡玲揶揄道。

  瞧瞧这失落的神色……

  啧啧啧……

  “谁说我在找他?”胡玲死鸭子嘴硬,但是脸上的红云根本掩饰不住,她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我是在找凌霄呢!”

  胡玲一提起凌霄,墨水阳上扬的嘴角就垂了下去。

  他虽然能感觉到师父在凌霄剑中沉睡,但是并不清楚师傅的状态。

  虚益山上那么强烈的魔气,如果是师父,那么她的状态一定非常糟糕。

  胡玲看到墨水阳的神色就能知道凌霄可能出了什么问题,不过墨水阳不说,她问了也没用。

  聪明人交流就是非常节省时间成本。

  倒是奇犽从轩辕剑中蹦了出来,道:“你的剑灵状态很危险……”

  只有奇犽会说凌霄是墨水阳的“剑灵”。

  “世上修杀意的剑有很多,虽然杀意很强,但是‘杀’人的同时也在伤己。古往今来,这些剑都被成为凶剑。”

  “最后都是落得个‘极刚易折’的下场。”

  “而剑灵最为重要的剑意,说白了就是死前的执念。”

  “凌霄是个女子,她的执念为什么是“杀”呢?”

  奇犽眉间暗金色的火焰微微跳动,比起墨水阳,他要更清楚凌霄的状况。

  她的气息远没有之前强了。

  取而代之的是“死”的气息。

  剑灵与剑其实是两个矛盾的东西。

  “剑”主死,而“灵”主生,二者相生相克,一旦死大于生,剑灵的神志就会被吞噬。

  凌霄因为魔气浸体,死势远大于生势。

  “我真的很好奇,听你们说,白山月是个绝无仅有的大善人,他能牺牲自己为了九州安稳。”奇犽疑惑地歪歪脑袋,“这样的人,为什么会以灵铸剑呢?”

  奇犽本身就是一个以灵铸剑的反面例子。

  上古时代,部落战争的凶残程度,比起妖魔劫也未必落了下乘。

  因为输掉的部落,男性大多会沦为食物,而女性则沦为奴隶。

  有时候首领心情不好,运势不对,很有可能就是一个部落的人全部被屠杀。

  轩辕剑一战成名之后,颉摩僧人没有度化他。轩辕剑便在几大部族之间流转,他自己都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饮了多少血。

  墨水阳紧抿着唇,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

  且不说墨水阳这边,不灵仙李归尘披星戴月,一路护送宝仙阁主来到昆仑初阳峰,却得知危燕去了丰州,没了掌门的星辰推算术做决定,他看着半死不活的宝仙阁主不知如何是好。

  那书生倒是心态很好,口中涌着鲜血,浸得满口红牙,他还笑得出来:“看来天意将这选择的权力交到了你的手中。”

  “你离开时凝秘境,寿元即逝,落个肠穿肚烂的下场,可尽管这样,你还是跟我来了昆仑,你告诉我,你是真心想要‘保守’这个秘密吗?”李归尘剑眉微蹙,话音未落,山河剑出鞘,寒光一闪,剑指李同寿。

  没错,这盛京的宝仙阁主,竟然是李家人。

  李同寿,记载在李氏‘长生祠’上的名字,只有英雄才能在那里留有位置。

  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

  没有人知道,他活了这么久。

  妖魔劫是战争,只要是战争,就会有两方的博弈试探,互相都会派出奸细、间谍。

  李同寿在五千年前,名声非常差,作为李氏子孙,却做着妖魔的走狗,妖魔在哪作威作福,他必定在一旁摇旗助威。

  直到妖魔劫结束之后,盛唐的皇帝才公开,李同寿其实是深入敌营的大英雄,并宣布他因公殉国。

  但是李同寿没有死,作为一个凡人,他活了五千年。

  如果不是……

  他可以继续在秘境中带着,活更多个五千年。

  “最后一役,魔帝知道我是奸细,雷霆震怒,但是他并没有杀我。”李同寿勾唇一笑,嘴角鲜血汹涌,他毫不在意,“他知道大势已去,求我保住一个魔卵。”

  “你答应了?”李归尘横眉冷对,寒声道。

  李同寿点点头,神色疯狂,他望着湛蓝如洗的天空,道:“我只是想活着,我听从大哥的话,潜伏敌营那么多年,那么多危机的时刻我都活下来了,没道理再最后死掉。”

  “死了的英雄不算英雄,我只是想活着享受荣耀!”

  “那魔卵呢?”李归尘不敢苟同李同寿的想法,追问道。

  “白山月截住了我。”李同寿闭上眼睛,气息微弱,“魔卵后来怎么样我并不知道,但是我活了下来。”

  “我高兴地去找大哥,没想到最后,他居然想杀我,因为我最后的反叛行为。”李同寿睁开眼,眼神涣散。

  “没想到,我掉进了时凝秘境,活的甚至比盛唐还要久。”他说到兴奋处,张狂地笑了起来。

  “我原以为魔卵死了,妖魔涧封印了,所有事情都结束了,直到‘异莲’开花,这说明,魔卵到了盛京!它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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