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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重回1971


正文:

        1971年,伦敦的夏日尚未来临时。埃伯拉罕·格林先生陷在柔软的布艺沙发中,像往常一样翻动手中的《预言家日报》。

        报纸中除了一些著名巫师家族花边新闻,例如纯血家族女巫遭受家族驱逐,便是由代表着不同政派的评论员所撰写的煽动人心的文章。他不时品尝左手边的雪利酒,眉宇间总有化不开的烦闷。

        与此同时,另一个巫师家庭——居住在戈德里克山谷上的波特一家,如往常一般欢乐。

        波特先生看向妻子的眼神总是柔情蜜意,即使他们已经相伴二十多年。

        波特夫人正在指挥平底锅煎蛋与培根肉,鲜榨的果汁、新鲜的牛奶排着队摆放在餐桌。

        詹姆斯·波特是个闲不住的孩子,家里每一个会动的魔法道具都有可能被他捕捉,而前几天被他偷偷骑上天空的魔法扫帚,正在上了锁的阁楼间里来回翻滚,像是响应着小主人按耐不住的心情。这个孩子食量很大,他已经吃掉了五块培根肉、两块煎面包,上面涂着厚厚的蓝莓果酱。

        而布莱克一家的早晨总是神经兮兮的。他们不像一些有信仰麻瓜家庭一样,餐前需要说祝祷词,但是也总是保持一些狂热的信仰,将之融入到言行举止中,例如种种繁琐的餐桌礼仪。

        布莱克夫人—沃尔布加的脸上妆容精致。尽管她今日没有任何外出的活动,她的脸也如同涂了铅粉般苍白。

        布莱克先生十年如一日的沉默寡言,不过不要小看他,他总是在一些重要时刻发表重要言论。

        他们有两个儿子,小儿子是他们的心头肉,对他们可谓是言听计从,对待外人也是彬彬有礼、举止得体;大儿子在这个家庭中妥妥的是个异类,这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有体现——他活泼、叛逆、不服管教,总是以各式各样的恶作剧挑战父母的底线。

        从家庭氛围而言,科克沃斯的两家人也有这样的天差地别。居住在中高档居民区的伊万斯一家,由于有两个女儿,生活过的格外顺心。

        女孩子们几乎不会有太多矛盾,即使有,也是小吵小闹,增添生活情趣。他们的父母一直以她们为傲,在两人所在的小学里,女儿们的成绩都很好,性格也活泼开朗。虽然大女儿在某些时候会显得偏激一些,但是小女儿总能用甜言蜜语化解与姐姐之间的矛盾。

        而居住在蜘蛛尾巷的斯内普一家,很难被称之为是一个家庭。

        男主人托比亚总是缺席各种家庭活动,自从英国遭受经济危机重创以来,他就一直处于失业的状态,再加上一些神秘的原因,他每日喝得烂醉并且对妻子、唯一的儿子使用家庭暴力。这样的烂人在落后工业镇的郊区比比皆是。

        女主人艾琳总是沉默寡言,她像是受到了什么精神创伤,整日里浑浑噩噩。这导致年幼的儿子只能自己在厨房中做一些东西填饱肚子。

        他很小的时候够不到灶台,于是只能踩着小板凳给自己热一点牛奶。现在他高过了灶台,由于食材的匮乏,做出来的东西也仅仅能够下咽。这个男孩子名为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有着外祖遗传的所有外貌特质,大鼻子、薄嘴唇以及黑曜石般的眼睛。除了继承了父亲的发色,他仿佛与托比亚毫无关系。

        5月21日的清晨,11岁的爱玛·格林在餐桌前收到了霍格沃滋的录取通知书。信封的正面写着“给正在餐桌前吃蓝莓派的爱玛·格林小姐”,她毫不犹豫地拆开信封,念着那串长长的购买清单。

        而她的父亲,祝福她生日快乐之后,便又将自己埋在沙发里看报、一言不发的格林先生,终于将视线投向自己漂亮、聪慧的女儿。

        “爱玛,今天下午我带你去对角巷买入学用品,把出门穿的衣服准备好。”

        “好的爸爸。”她兴奋地跳下凳子,蹬蹬蹬地跑上楼去。

        格林先生的嘴角勾起一丝浅浅的笑意。他的小爱玛,终于到了入学的年纪了。但这些许快乐很快又被悲伤淹没了,如果辛西娅还活着,这该多好。

        在格林先生刚刚从霍格沃滋毕业游学美国之时,他遇到了自己的一生挚爱辛西娅·克拉根。

        那个热情、活泼的美国姑娘无条件地支持他的研究事业,并跟随他来到伦敦。他们先后游历了多个国家,结交了无数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结婚多年后,他们才产生孕育一个生命的打算。

        而当辛西娅终于以一个高龄产妇的身份迎来了一个小生命后,她的身体素质与免疫力集体下降。

        这种情况在产后几个月达到了最坏的结果——全身器官衰竭、呼吸系统失调。最终,即使是圣芒戈医院水平最高超的治疗师,也没能挽救这位母亲的生命。

        虽然这不是爱玛第一次逛对角巷,但由于有了一个让人愉快的目的,她的心情格外明朗。

        格林先生是一个有规划的人,他交代爱玛在购买魔杖之后于弗洛林冷饮店等待自己,而他可以利用这段时间为爱玛购买坩埚等用品。

        生日当天,在奥利凡德魔杖店挑选属于自己的命定魔杖,是每一个小巫师最美好的回忆之一。一根契合的魔杖就像一个脾性相投、亲密无间的伙伴,它将见证每一位巫师的成长历程与辉煌荣耀。不同材质组合形成的魔杖拥有自己的个性与想法,按照加里克·奥利凡德的经验,“魔杖将选择巫师。”

        爱玛·格林推开破旧的雕花木门,入眼便是不计其数的魔杖盒。它们被随意地堆叠累积,像是被施了复制咒一般,常人根本分辨不出内在是何种魔杖。奥利凡德与艾玛的视线撞在了一起,他对着这个有着黑色短发、蓝眼睛的女孩回以微笑,匆匆从木梯顶端爬下来,拿起柜台上会动的皮尺。

        “你好,小姑娘。你习惯使用哪只手?”

        “右手,先生。”

        奥利凡德量了她的身高、臂长、手指尖,甚至是眼距,最后他观察了爱玛瞳孔的颜色,得出“孔雀蓝”的结论。

        即便是父亲提前交代过奥利凡德先生有些怪癖,当他长满皱纹的脸凑近爱玛时,她还是着实一惊。

        她看着奥利凡德翻箱倒柜地寻找出一个盒子,交到她的手中。也许因为她在数据采集的过程中比较配合,触及这根魔杖时,她便感到自己与这个家伙产生了心灵上的联系。

        她试着挥动这根做工精美的魔杖,一道绚丽的光芒从杖尖闪现,照亮了黑漆漆的屋子。

        “太棒了!你几乎是最快被魔杖选择的巫师!赤杨木,以龙心神经为杖芯,十二又二分之一英寸,魔杖轻微的有弹性。”

        “这根魔杖有什么寓意吗?先生。”爱玛好奇地看着奥利凡德,因为他的言语间充满对魔杖的痴爱,似乎很是了解每一根魔杖的品质。

        “哦,当然。因为是魔杖选择巫师。赤杨木代表巫师乐于助人、考虑周到的品性。龙神经,有助于施展强大的魔力,它尤其适合无声咒的施展。哦,对了。”

        奥利凡德的声量降了下来,这让他显得更为神秘了。

        “这根魔杖适合所有类型的魔法,你要好好利用它。你会是一个强大的巫师。”

        爱玛与他道别之后,奥利凡德目送这个有耐心、随和的小巫师走出店门。

        他想起了爱玛·格林的父亲,一个勤奋好学、内敛随和的拉文克劳,他的魔杖是柳木制……固然可以施展出强大的魔咒,但柳木的寓意总是让人遗憾。

        小爱玛在吃掉一杯柠檬脆波波圣代之后看到了左手拿着坩埚、右手提着装有龙皮手套纸袋的爸爸,接下来,他们只需要去摩金夫人的长袍店量体裁衣以及去丽痕书店购买课本即可。哦对了,她的爸爸承诺过她可以挑选一只猫头鹰。

        在丽痕书店中,格林先生注视着只有三层书架高的女儿挑选了许多课本之外的书籍—例如《十万个实用咒语大全》、《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初级解咒师》、《对付奇奇怪怪魔法生物》等。

        他的内心有些窃喜,女儿可能会成为一个伟大的拉文克劳女巫,看看她眼中闪烁着对知识的向往啊,看看她对待书籍如饥似渴,恨不得搬空书店的架势啊。

        但是他貌似忽略了这些书本指向的内容,以及挑选它们的动机,他的好女儿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学会更多的咒语在霍格沃滋称霸天下了。

        在她挑选猫头鹰的时候,爱玛一眼就看中了一只灰白色的雄赳赳气昂昂的雕枭,它们对视了一眼,那只枭便飞到了她的肩头,眼睛上的两只羽毛骄傲地竖了起来。格林先生觉得女儿小小的一只,却有些霸气威武,这种反差带来的喜感让严肃的他也忍不住笑了笑。

        回家之后,爱玛终于排板决定了这只大家伙的名字——“阿瑞斯·格林”,她的好大儿,雕中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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