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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老公,你最重要


姜棠正襟危坐,开了手机扩音,将音量调到最大,以免自己听错了。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妈和陆霆骁98年离婚时有了我妹妹,生下来不到一年,妹妹就不见了。”

        “孟千义的母亲就是当年照顾我妹妹的保姆,只不过她精神有点不正常,所以我安排了特殊医院给她进行治疗。”

        “是这样啊!”姜棠用脚勾住粉色的空调被,盖住她从大腿以下没有任何遮挡住的细长白腿。

        “不过就算是这样,你不准单独去见她。”

        陆煜骁笑道:“我一直是跟夏凉枫一起去的,事情都是他一手打点的。你要是不放心,跟我一起去?”

        姜棠刚下答应,到一想到她明天就要裸更了,只能强压下心头想去的欲望,还有半个多月没开的手机,消息应该会多的吓人,处理下来估计没一两个小时不行。

        这会都十一点了,大半天都过去了,不能在睡了。

        “我不是很想见情敌,打架骂架这种事,你带着蕾蕾吧,我不是很擅长。”

        陆煜骁闻言,狭长的笑声溢不住地从手机传来,断断续续听得姜棠老脸一红。

        她理直气壮:“你笑什么,我有说错?”

        骂人他没见过,擅不擅长他还真不知道,不过她是挺不擅长打架的,就是能一个打二十人而已。

        “嗯,没错。对了,你想去哪让福伯带着你,别自己一个人行动。”

        陆煜骁虽然在净月园周围安排了不少人手,还是担心忍不了叮嘱一句。

        “知道了,这里离市区很近,不会有事的。再说了我好多稿子没写,估计今天下午就在家里当码字工具。”

        “哦!”陆煜骁不高兴的尾音上挑,极富磁性的低沉嗓音一点点在拨动她的心房。

        啊,好好听!

        如果陆煜骁此时站在面前,姜棠一定会抱着他猛亲。

        不过这会没这条件,她就抱枕头扭来扭去的。

        “写稿子很重要,比我都重要。”

        “嗯?”姜棠的动作猛然停下,下意识回答:“不赚钱就养不起咱们妹妹了,谁让她找的男人不靠谱,那只能我辛苦一点了。”

        陆煜骁冷哼一声,对她的回答很不满意。

        “老公,你最重要了。”

        姜棠把声音放弱放娇,不着痕迹又清了几遍嗓子,内心羞耻心爆棚:“还有,老公我爱你。”

        说完快速挂掉电话,姜棠捂着快要跳出来的心脏,深呼吸还拍了自己两下:“跳慢点,你听到没?”

        直到半个小时后,福伯提着汤来,姜棠才强迫自己从这种羞耻心爆棚状态中抽离出来。

        姜棠刚换好衣服,洗漱好下楼,就看到福伯在水晶餐桌上摆了十几个保温盒,她立刻调转脚步往回走。

        这大概不是给她送饭,估计是喂猪的吧。

        福伯有所察觉,叫住了正准备上楼的她:“少夫人,起来了,过来看看你喜欢喝什么?”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的汤,这是排骨玉米汤、萝卜鱼头汤、黑鱼红枣汤,还有……一些,我都准备了一点,你可以一样喝一点,看看喜欢什么,我下次好准备。”

        姜棠调转方向的脚步一顿,就这老人慈祥的微笑下,勉强地挤出一抹微笑回应,步伐迈得相当沉重。

        我是喜欢喝汤没错,可一上来就给我送十五种,胃着实有点吃不消。

        餐桌就在楼梯旁,一分钟的路程,她硬是走路了十分钟到路程。

        “少夫人有什么喜欢吃的吗?”

        姜棠第一反应是拒绝,但对福伯慈爱的眼神,拒绝的话她怎么也说不出口。

        再说她不会做,总不能指望陆煜骁做吧。虽然他手艺好像还挺不赖,但姜棠知道他很忙。

        昨天他们三四点睡下,大概五点左右的时候,她感觉男人偷摸起来去书房了,估计他压根就没睡。

        况且美人母亲说过,不知道你想吃什么,或者不知道你不喜欢吃什么,是最难做饭的,索性说了别人还好做一点。

        “福爷爷,我喜欢喝排骨汤,喜欢吃粉蒸肉和蒸菜,不吃茼蒿藜蒿苦瓜以及动物的内脏,牛肉和海鲜可以偶尔买,平时还是以吃家常菜。”

        “我口味毕竟重,一般无辣不欢。”

        “少爷口味清淡,看来以后得准备两份才行。”

        福伯一边说,一边贴心地为她拉开椅子,笑容满面,继续道:“少夫人最近辛苦了,可得好好补补身子,争取早日为少爷生个一儿半女的。”

        姜棠正端起排骨玉米汤往嘴里送,听到这话她差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不能呼吸,连忙放下汤咳嗽了好半天。

        福伯暧昧的眼神一直着在她脖子右侧,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姜棠不自觉浮起昨天男人泛着微红的眼角,亲密地喊着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亲着她耳根往下一点,下颌骨连接脖子的地方,那是她最敏感的地方。

        她早上起来的匆忙,都差点忘记陆煜骁昨天干的好事了。

        姜棠不好意思地低头喝汤,头都快埋进碗里了,一碗滚烫的汤两分钟不到她就喝完了。

        噔噔噔,踩着可爱的布偶拖鞋同手同脚上楼。

        关上房门的瞬间,她冲进卫生间,对着镜子一看,根本不是只有耳根那里一点,而是脖子上从左到右密密麻麻一圈印子。

        “陆煜骁!”

        姜棠咬牙切齿,她一想到她顶着这样的印子去见人,眼前一黑,恨不得当场晕过去。

        打开两米高的衣柜,里面除了他昨天换下来的西装,空空如也。

        姜棠哭丧着脸说:“连个遮挡的都没有,这让我怎么出去见人。”

        “少夫人,少爷让我给你准备了套衣服,方才忘记给你了。”

        福伯轻叩三下房门,姜棠听到某人的名字火气就蹭蹭往上涨,不过她现在急需要高领衣服,出去买点洗漱用品。

        昨天她找卫生纸找了一圈没找到,还是从夏凉枫那找到了半包,其他什么牙刷牙膏沐浴露等等都没有。

        忘了问陆煜骁,最近是不是就住这了,毕竟这里离市中心近,去哪里都很方便。

        “不管了,就暂时住这了,去买点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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